钢结构工程合同(通用15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钢结构工程合同,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钢结构工程合同1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将##有限公司钢结构车间(四个车间)基础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就此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名称:##有限公司钢结构车间(四个车间)基础工程。
二. 工作地点:¥¥
三. 承包范围及施工内容:甲方提供的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基础工程(四个钢结构车间的工程量),乙方负责按图纸要求对此工程基础部分承包施工。
四. 技术要求及验收标准:
1. 按照此工程施工图纸技术数据,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厂房基础部分施工。
2. 要求不低于图纸技术标准要求,保证图纸要求各项技术指标达到合格标准要求。该工程所用材料应有合格证,符合国标标准,符合图纸设计要求及规范。
3. 依照建筑工程地基基础验收标准及图纸技术要求,按照合格标准验收。在施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无偿的整修完毕。
五. 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包安全、文明施工。
六. 工程量及工程价款:
工程总量为图纸要求标准(四个钢结构车间的工程量),工程总价: 。
七. 结算方式:
1. 乙方自筹工程所需材料及全部施工所需工机具、人员及现场临电等事宜。
八、其它约定事项:
1、乙方的施工工期应按##的要求如期完成(天气原因除外自开工之日起6日内)。施工所需钢筋及混凝土应做试件质量试验,如因所用材料试验不合格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九.此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代表人签字,盖章(画押)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钢结构工程合同2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安德镇政府门卫室、安德巡逻治安亭制作
2、工程建筑面积共 67.79 平方米。
3川菜产业园区路口4
、工程内容:门卫室、巡逻治安亭制作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二条 工程期限
1、 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 60 天。自主钢构进场之日起计。
2、 开工条件:甲方负责所施工的钢结构工程具备施工安装条件。甲方条件不具备或预付款不到位,乙方开工日期顺延。
第三条 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 肆拾叁万玖仟肆百元正 (¥ 439400.00元 )。如施工过程中承包范围变更,则变更部分按实结算。如增加承包范围内容可另行计算也可讲增加内容并入本合同一并结算。
第四条 甲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提供水、电、住宿,负责协调关系,并使施工现场具备安装条件。
2、因甲方原因而造成工程延期的,合同工期顺延;
3、因甲方责任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4、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履行合同的,乙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担。
第五条 乙方责任
1、负责现场安全施工,文明施工。
2、负责报价单范围内的钢结构工程施工。
3、乙方施工的钢结构工程要符合甲乙双方所确认的图纸,按图验收。
第六条 工期延误
1、如遇人力不可违或甲方原因造成停工,工期顺延
2、合同中约定或甲方代表同意给予顺延的其他情况;
3第七条
工程价款支付
工程合同价款为报价单范围内的工程内容价款,不含增加内容价款(增加内容价款另行计算)。合同签订之日,甲方需付给乙方合同价款的 30 %预付款,计 131820.00 元;主钢构进场之日,甲方需付给乙方合同价款的 50 %工程款,计 219700.00 元;
主钢构安装完毕,维护材料进场之日,甲方需付给乙方合同价款的 95 %工程款,计 417430.00元;工程完成验收合格之日,甲方需付给乙方合同价款的 5 %工程款,计 21970.00元。
工程变更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调整。
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单位代表签字(盖章)后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保修
1、保修范围:乙方负责施工的内容;保修期一年,对非乙方责任造成的损毁,不在保修范围之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乙方责任:
1、最高不超过10,000元逾期违约金。
2、如发包方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进行款,承包方有权停止施工,并在工程进度款收到十日后再开工,工期双倍顺延,停工造成的在建工程损失、恢复施工必须的额外支出及相关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甲方责任:
1、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开竣工日期可以顺延。
2、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要求变更设计而造成的停工、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
3、工程未经验收,建设方、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运用,由此而失去工程质量异议权,依法视为验收合格。
4、承包方验收通知书送达10天后发包方不组织验收的,并视为工程已验收合格。
5、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进度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规定其所延付金额每天按万分之五偿付给承包方,并允许承包方停工,工期相应双倍延期。
6、工程经验收合格或未经验收提前使用后仍不支付工程款的,违约金按总造价每日万分之十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安全
1、乙在工程施工至交付之前的过程中,建设方、发包方人员除驻工地代表外未经现场工程管理人员许可,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否则,造成其人身安全或引起其他安全事故均由建设方、发包方负责。
2、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承包方违章施工,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人员安全或在建工程损坏,其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此处隐藏25289个字……积极配合其它施工单位施工,不应收取任何配合费用。
十二、违约责任
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无故擅自解除合同应承担违约赔偿金。
2、未按合同规定提供施工场地给乙方施工,甲方承担工期延误责任。
3、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价款超过30日的,乙方工期顺延。属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不予顺延。
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采购合格的材料,若采用不合格的材料一经发现,乙方无条件更换,并承担合同价款6%的损失赔偿金以及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工期延误一切责任。
2、经甲方查核乙方违反合同规定擅自将工程转、分包的(查核属实以甲方的核查报告为准),视为乙方放弃合同内容的权力主张,乙方应自行撤离施工现场并不得破坏已完工工程。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甲方已付工程款并按合同总价款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工期要求完成施工任务和提交竣工验收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支付乙方合同价款,同时乙方放弃合同内容的权力主张撤离施工现场并不得破坏已完工工程。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承担合同总价款30%的损失赔偿金给甲方。甲方不解除合同的,合同内容仍然生效,乙方每延误壹天工期按人民币壹万元向甲方支付损失赔偿金。
4、工程实际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不提请竣工验收或者竣工验收后拒绝移交工程,导致整体工程不能竣工时,甲方有权强制乙方退场,由此发生的责任及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及乙方的管理人员、劳务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单独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要求;不得采取威胁或者对甲方造成危害的方法索取工程款。否则,视同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强制乙方退场。
6、乙方工程款应优先发放农民工工资,同时应向甲方及监理提供有效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凭证(工资表复印件),违反合同规定拖欠农民工工资,乙方除应承担被罚金额外,甲方不予支付合同价款并可以在乙方合同价款中双倍扣除以直接支付农民工工资(在劳动监察部门监督协助下)。如乙方拖欠农民工工资则甲方从应付乙方工程进度款中代为扣除,且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7、乙方应与具有相应资质的建筑劳务公司签订正式的劳务承包合同,不得私招乱雇。严禁使用童工,若发现使用童工每人次处以3000元罚款。
8、乙方违反国家的文明施工和安全施工规定,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的,应主动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并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若乙方不承担以上责任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不予支付合同款,乙方放弃合同内容的权力主张自行撤离施工现场并不得破坏已完工工程。合同解除后乙方仍应承担本合同规定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9、合同履行后乙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乙方擅自解除合同的应双倍返还甲方已付的工程价款并承担合同价款30%的损失赔偿金给甲方。
10、乙方承担正常情况下施工噪声、扰民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11、施工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停工,每日赔偿甲方贰万元损失,停工超过1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已支付的工程款应双倍返还,并按合同总造价的30%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
12、经验收如有不合格工程,乙方应无条件返工、整改;采取相应的补救、修复措施,直至验收合格,由此追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均由乙方负责,并赔偿甲方全部经济损失。
13、本合同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除本条约定外,还包括其他条款中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和合同附件中关于违规处罚的规定。
十三、工程质量保修
1、保修期为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壹年。
2、保修期内发生属乙方责任维修或因乙方施工不到位发生的维修,由甲方书面通知或电话通知,乙方必须在2小时内答复并在24小时内赶赴现场处理,否则,甲方可以另请第三方维修,上述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在合同约定的乙方保修金中扣除(维修费用以甲方与第三方签订的维修协议为准)。当乙方保修金不足以支付以上费用时,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非乙方责任的维修乙方只收材料成本费。
十三、通知与送达
任何一方就本合同发给另一方的任何通知须以书面形式进行。该通知如以专人传送,受送达人签收即构成送达;如以传真形式送达,则以传真发出之日视为送达;如以邮寄形式送达,以邮件对方签收或拒签视为送达。若因地址、名称有误或有变更而未书面通知另一方的,自邮件注明不能送达原因的日期,视为送达。除非另行书面通知,双方对通讯送达地址确认如下: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收件人: 收件人:
电话、传真: 电话、传真:
十四、其它
1、合同双方应共同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均承诺不因对合同内容产生争议而对工程停止施工,确保工程进度。工程竣工验收后进行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3、本合同自工程验收合格,保修期满,工程款支付完毕后终止。
4、关于合同的解除约定如下:
⑴、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⑵、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⑶、本合同约定的其他终止和解除情形。
5、不得计取任何配合费用。
6、施工中水电取费方法:乙方在施工现场设立施工专用水、电计量设施,乙方施工、生活水电费用标准按郑州市自来水公司、市电业局规定的价格结算,甲方为乙方代缴水电费的,从乙方工程进度款中扣除(水电费已含在合同价中)。由甲方会同乙方共同抄表后,乙方代表应当立即确认并在抄表记录上签字,分摊部分甲方另行通知。水电费计费办法为:(分表数额+总表损耗分摊数)×郑州市现行收费单价。甲方为乙方代缴水电费,只能为乙方开具水电费收据,乙方应为甲方开具全额施工发票。
7、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在合同履行中,甲乙双方如需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本合同以下附件系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一《钢结构综合包干单价汇总表》。
合同附件二《工程质量评价意见书》。
合同附件三经本人签字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加盖公司印章的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