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安装工程合同11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机电安装工程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机电安装工程合同1发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水电安装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以下简称:本工程); 工程地点: 施工现场条件: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二、工程承包方式、承包范围及承包内容:
1、承包方式:本工程甲方提供塔吊,乙方包人工、包材料、包施工机具、包工期、包质量、包进度、包安全文明施工、包验收合格。
2、承包的主要内容:包施工图和施工方案中的室内外水电安装工程,包括室内给排水、弱电的全部安装工程,消防等专业配套工程的预留孔洞、管道预埋,临时用电用水设备电器,日常安全巡查。
3、甲方直接分包的专业工程,乙方需全力配合。
4、本合同与主合同发生分歧时以主合同为准。
三、合同工期:
1、乙方应严格按甲方要求的工期组织施工,确保工期目标顺利实现。本合同约定本工程总工期为 日历天;开工日期为: 年 月 日,竣工日期为: 年 月 日。
2、乙方必须服从和执行甲方项目部下达的施工生产计划,根据甲方的进度要求,随时调度作业人数和其它资源
3、若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引起的工期延误,经甲方签证后,工期可适当顺延。
4、如因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甲方规定的形象进度或节点工期无法完成,每延期一天乙方自愿承诺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的违约金;若累计延误天数超过7天或连续延误天数超过5天,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甲方的所有损失(含间接损失)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四、质量标准:
1、适应于本合同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规范名称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① 建设强制性条文;
② 《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
③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____;
④ 《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____ 年 9 月 1日开工,至 20____ 年 1 月 20 日竣工。
3.2全部工程的具体开工日期由甲方提前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甲乙双方应于开工日期确定后十五天内签订关于工程期限的补充条款。
4、甲方的义务
4.1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按时足额拨付工程款。
4.2负责协调安装施工单位与土建施工单位的联系工作。
4.3工程交付前,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
5、乙方的义务
5.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施工图纸和技术附件中的设计要求组织施工,确保质量全部达到设计要求,一年之内免费包修,并负责终生维护保养。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分包工程。
5.2乙方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技术附件施工,并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乙方发现施工图纸、技术附件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须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7天内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方案后才能施工。
5.3如果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工艺调整等原因而由甲方提出的工程的更改,乙方须积极配合。
5.4乙方负责相关部门的中间检查验收工作及施工用临时水电、管线等的安装和拆除。
5.5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损坏甲方的建筑、地坪、设备、绿化等设 施,由乙方负责赔偿,该赔偿款项在甲方支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若因工程施工造成设备事故及施工人员的人身伤亡事故均由乙方全面负责并承担赔偿责任;甲方 承担连带责任的,乙方应对甲方承担的责任给予全额赔偿。
5.6施工期间乙方施工人员的食宿由乙方自理。
5.7乙方须提供相关竣工资料和所有资质证书,满足交钥匙工程的各项有关要求。
5.8甲方提供的技术文件、工程资料、技术数据及图纸视为机密,乙方须注意保密,不得复印或向第三方泄露。甲方发现乙方有向其他第三方泄露上述资料、信息的,乙方须向甲方支付10万元作为违约金,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须赔偿甲方的损失。
5.9乙方保证对提供的产品及服务不存在专利、著作、商标等知识产权方面的缺陷,乙方应赔偿甲方由于乙方的产品及服务被证明侵犯了在中国合法注册的知识产权而引起的索赔。
5.10乙方提供的产品及服务应该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含甲方ISO14000环 境体系要求),不能造成环境污染;同时该产品还应符合甲方OHSMS1800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不能对接触产品的人员健康造成伤害。如不 能符合上述规定,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或取消本合同,乙方对此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6、工程验收
6.1本工程按照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说明书进行验收,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竣工资料和所有资质证书后一个星期内进行验收。
7、不可抗力
7.1不可抗力是指发包方和承包方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并且对其发生及后果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签约双方任一方由于受到诸如战争、严重的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自然灾害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7.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用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4日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寄给对方确认;同时受影响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
8、违约责任
8.1按照本合同第4条的约定,如乙方未按时完工的,乙方每延期完工一天按照工程总价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延期违约金。
8.2如按照本合同第8条规定,安装工程的验收不合格,乙方承担工程总价款3%的赔偿金,该赔偿金从工程款中扣除,并由甲方限定期限要求乙方整改,整改完成后,甲方仍按照本合同第8条规定进行验收,验收仍未通过的,由甲方选择继续要求乙方限期整 改或者终止合同。因工程未通过验收而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8.3在施工期间,甲方不定时对工程进行检查,如发现乙方违反甲方图纸 ……此处隐藏14226个字……(园林)系统、擦窗机设备、厨房设备、电话/电讯设备、有线电视/卫星电视系统、机械停车系统、泛光照明系统,各机电/弱电系统设备机房、消防控制室、室内/室外动力电源接点和人防机电系统动力电源接点等。
2.1.3负一层商业区域、裙楼部分的动力系统、照明系统均由机电施工单位负责施工至配电箱、双电源箱(含配电箱、双电源箱)等,楼梯间照明、应急照明系统、疏散指示系统施工至灯具末端。
2.1.4地下负三层、负二层动力系统、照明系统由机电单位施工。
2.1.5所有楼梯间照明、所有应急照明系统、疏散指示系统、设备房照明由机电施工单位施工。
2.1.6塔楼部分由机电单位施工至各办公室内开关箱(含开关箱体、载流元件),新风机组、空调盘管配电由机电单位施工至末端设备,动力系统由机电施工单位负责施工至配电箱、双电源箱(含配电箱、双电源箱)。办公室室内照明、电梯厅、内走道、卫生间、管井的照明由装饰单位施工。
2.1.7避难层(15楼)除卫生间、电梯厅外,其余照明系统均由机电单位施工。出屋面层照明由机电单位施工。
2.1.8发电机(含环保工程、废气净化、降噪措施和相关验收配合工作)由招标方另行委托设计及施工。发电机至低压配电柜的连接母线按暂估工程量由机电施工单位报价,按实结算。并协助做好机房的环保工程以及报建、验收工作。
2.1.9负责电力监控系统、火灾漏电报警系统的设备安装,并配合智能化工程施工单位进行综合调试。
2.1.10 本工程消防水泵房位于沥王大厦地下室,从本工程配电房至沥王大厦消防泵房的供电线路计入本次投标范围,提供电子版图纸计算工程量,工程分界点为消防泵控制柜上接线端(不含消防泵控制柜)。从消防水泵控制柜到消防水泵间的管线(含控制柜)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2.1.11防雷工程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由招标人另行委托土建总承包人施工。
2.1.12高低压配电房由招标方另行委托安装,工程分界点为低压柜出线开关出线端子。地下室侧壁预留的强弱电进线套管由机电单位预埋。
2.1.13消防水泵控制箱柜、污水泵控制箱、卷帘控制箱由设备厂商配套供应安装,机电单位接线至控制箱进线端子。
2.2给排水系统:
2.2.1室内排水(雨水、污水、废水、压力排水、通气管)及室外化粪池、隔油池由土建总承包单位施工,室外排水管道由园林单位施工,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2.2.2自市政自来水表后起(不含水表组、水表井)的室外给水管道、包括室外消火栓的安装,
由机电单位施工。
2.2.3除卫生间给水支管外,其余室内给水管道系统均由机电单位安装;卫生间给水由机电单位在管井内预留给水阀门供装饰二次接驳。
2.2.4除卫生间淋浴支管外,热水管道及设备由机电单位安装,热供水及热回水管均接至沐浴间内,预留阀门供装饰接驳。
2.2.5室内外园林景观由本次机电系统施工单位负责预留给水接驳点。
2.2.6机电单位与装饰单位的工程分界点为给水立管、干管上的给水阀门;与消防单位的工程分界点为各消防水池、消防水箱的进水口;分界点的管线由机电单位安装。
2.2.7成品生活水箱由机电单位供应及安装,地下室生活水池由机电单位预留孔洞、预埋套管及安装管道、设备、附件。
2.2.8由机电单位成套供应的给水设备与控制柜控制箱控制器之间的管线属本次招标范围。
2.3消防系统:
2.3.1按招标人提供的设计资料所规定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以下描述的工程范围及介绍仅是概括性的,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承包人应全面了解工程的实际范围,并承担其所有风险);
2.3.2按招标人提供的本工程项目消防设计施工图,并按有关消防设计施工规范和承建标准所规定的内容,进行消防工程承包。
2.3.3包括自动喷淋灭火系统、室内消防栓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手提/推车式灭火器、气体灭火系统等的施工。
具体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3.3.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由喷淋泵取水口开始的所有喷淋系统均在招标范围内,包括安装于室外的水泵接合器等附件。
2.3.3.2室内消火栓系统:所有室内消火栓系统均在招标范围内, 包括安装于室外的水泵接合器等附件。室外消火栓由机电单位安装。
2.3.3.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从消防控制中心至各末端设备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均在招标范围内, 包括火灾报警、消防联动、消防广播、消防电话等图纸所示全部内容,并提供与智能化系统、城市联网报警系统的接口。其中消防广播系统须单独报价。
2.3.3.4、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系统由机电单位安装,消防单位协助消防验收,从消防控制中心至应急照明配电箱的控制线路由消防单位安装。
2.3.3.5、通风防排烟系统由机电单位安装,消防单位协助消防验收,从消防控制中心至通风防排烟系统的联动控制线路由消防单位安装。
2.3.3.6、防火门、防火卷帘由招标方另行发包,消防单位协助消防验收,从消防控制中心至卷帘控制箱的联动控制线路由消防单位安装。
2.3.3.7、本工程消防泵房位于沥王大厦地下室,除消防水池进水口和配电房至消防泵房的主供、备用配电回路以外,泵房其他管线、设备以及从泵房至本工程地块内的管线均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2.3.3.8、消防水系统、消防电系统必须的阀门井、电缆井、预埋件等附属工程均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2.3.3.9、消防泵、稳压泵等成套设备的控制器控制箱控制柜至设备的管线均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2.3.3.10、设备房气体灭火系统由消防单位深化设计,并单独报价。
2.3.3.11、手提/推车式磷酸铵盐等干粉灭火器:型号及要求详见经消防主管部门审核的消防图纸;
2.3.3.12、本工程消防系统统一由消防单位组织调试、协调验收,建筑、装饰、机电、电梯、防火门及防火卷帘等相关单位配合。
2.3.3.13、其他发包人认为有需要的且属于消防的一切零星工程。承包人拒绝或在通知规定的合理期限内不完成,则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处以增加工程造价2倍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责任也由承包人承担。
2.4通风空调系统:
2.4.1地下室、裙楼、塔楼的通风空调(风、水)系统、卫生间排风系统、防排烟系统均属本次招标范围。
2.4.2空调、通风设备与配套供应的控制箱控制柜控制器之间的配电线路、控制线路计入本次招标范围。
2.4.3空调、通风设备与消防自动报警、楼宇自控等专业的联接由招标方另行委托相关单位施工,机电单位提供接口。
2.4.4空调冷水机组由发包方采购,机电单位负责设备验收、卸货、保管、二次搬运及安装、调试(费用已包含在总价内)。
2.5地下室人防战时机电管线由人防单位施工,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平战共用设备、管线计入机电报价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