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购房合同

时间:2024-01-24 09:49:22
二手购房合同集合15篇

二手购房合同集合15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二手购房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二手购房合同1

甲方:(卖方)

乙方 :(预购方)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预订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预订的房屋位于盐城市 区 ,(以下简称该房屋)。甲方已取得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 (编号_____:),该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产权人:  。

第二条:乙方预订的该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买卖单价为_____币

元,乙方预订的该房屋总房价为币 元。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乙方先支付 %的房屋首付款,其余的房款通过银行以按揭贷款的方式一次性支付。(以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协议为准)

第三条:乙方同意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支付 万元的定金,作为甲、乙双方当事人订立该房屋买卖合同的担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乙方支付的定金转为房价款。甲方在收取定金后,应当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并注明收款时间。乙方逾期未支付认购定金的,甲方有权解除本认购书,并有权将该商品房另行给第三方。

第四条:甲、乙双方商定,预订期为 天,乙方于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到 与甲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第五条:在本合同的第四条约定的预订期限内,除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约定的情形外,甲方拒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双倍返还已收取的定金;乙方拒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已收取的定金。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的,乙方拒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甲方应全额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甲乙双方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因面积误差处理、房屋交付、房屋质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存在分歧,不能协商一致的。

第七条:甲方未告知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该房屋已存在的出租、查封、共有权人不同意出售等事实的,乙方因此原因拒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甲方在乙方支付认购定金之日起至本认购书解除之日止,将该商品房另行给第三方的,甲方应当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地址 : 地址: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手购房合同2

出卖方: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国籍: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

地址:_____

邮政编码:_____联系电话: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国籍:_____电话:_____

地址:_____邮政编码:_____

买受方: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国籍: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

地址:_____

邮政编码:_____联系电话: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国籍:_____电话:_____

地址:_____邮政编码:_____

第一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

出卖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____;位于第_____层,共_____(套)(间),房屋结构为_____,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为_____;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该房屋内部附着设施见附件二;(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房地产权证号)为_____。

第二条

房屋面积的特殊约定

本合同第一条所约定的面积为(出卖方暂测)(原产权证上标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如暂测面积或原产权证上标明的面积(以下简称暂测面积)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的面积有差异的,以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以下简称实际面积)为准。

该房屋交付时,房屋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的差别不超过暂测面积的±_____%(不包括±_____%)时,房价款保持不变。

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差别超过暂测面积的±_____%(包括±_____%)时,甲乙双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_种方式处理:

1.买受方有权提出退房,出卖方须在买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天内将买受方已付款退还给买受方,并按_____利率付给利息。

2.每平方米价格保持不变,房价款总金额按实际面积调整。

第三条

土地使用权性质

该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_____;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止。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批准文件号为_____;该房屋买卖后,按照有关规定,买受方(必须)(无须)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第四条

价格

按(总建筑面积)(实际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售价为(

币)每平方米_____元,总金额为(

币)___亿___千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买受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出卖方支付定金(

币)___亿___千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并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内将该房屋全部价款付给出卖方。具体付款方式可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六条

交付期限

出卖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将该房屋的产权证书交给买受方,并应收到该房屋全部价款之日起_____日内,将该房屋付给买受方。

第七条

买受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时间付款,出卖方对买受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利息。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计算。逾期超过____天后,即视为买受方不履行本合同。届时,出卖方有权按下述第____种约定,追究买受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买受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_%向出卖方支付违约金。出卖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买受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买受方据实赔偿。

2.买受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_%向出卖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八 ……此处隐藏15089个字……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分别签订补充合同。

第九条交接

住宅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1、买受人接到通知后30日内未进行验收交接的视为已接受交接。

2、由于买受人原因而未能按期交付使用的,由买受人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

第十条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出卖人承诺与该住宅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1、水、电设施在交付住宅时开通;

2、有线电视在买受人交纳初装费后按有线台规定开通;

3、暖气、基础设施安装入户。

4、煤气管道入户。

第十一条产权纠纷及产权手续的办理

出卖人保证销售的住宅房没有产权纠纷及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住宅房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二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本合同共页,一式份,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出卖人份。

附件:装饰、设备标准

l、外墙:采用外墙涂料,颜色待定。

2、内墙:室内毛墙。

3、顶棚:砂浆找平抹白。

4、地面:碎石水泥找平、C10垫层。

5、门窗:塑钢窗,每套进户门为防盗门,内门用户自理。

6、厨房:毛墙毛地,做防水不做面层,上下水接通,不安器具。

7、卫生间:毛墙毛地,做防水不做面层,上下水接通,不安洁具,其它均由用户自理。

8、其它:预留电话、强电照明为普通灯泡通亮、有线电视接口、宽带网络接口。

出卖人(签章):买受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二手购房合同15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出卖房屋的具体状况如下:

(一) 房屋坐落在 区 路 号 幢 室(车库等部位: ),权属证号为: ,类型: ,用途: ,结构:

(二)建筑面积 平方米(含 面积 平方米)。

(三)随存量房同时转让的设备(非存量房附属设备)及装饰情况(详见附件一)。

(四)甲方转让存量房的相关关系(包括抵押、租赁、相邻等其他关系)(详见附件四)。

甲方已如实陈述存量房权属状况、设备、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已对甲方上述转让的存量房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存量房。

第二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存量房转让价款为人民币计 (大写):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元。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乙方交付存量房价款后,甲方应开具收款凭证。

第三条 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于 年 月 日前腾空该存量房,并通知乙方进行验收交接。乙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 日内对存量房及其装饰、设备情况进行查验。查验后签订存量房屋交接书,并将存量房钥匙交给乙方即为存量房交付。

第四条 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存量房验收交接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附件一的各项存量房装饰及附属设施被损坏或被拆除的,应按其价值 元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第五条 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签订之后 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向房产管理部门申请存量房转移登记手续。

第六条 上述存量房毁损、灭失风险责任自该存量房交付之日起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税、费,由[甲方][乙方]交纳国家税、费 元。

存量房转让价款,应与合肥市“基准房价”接近,否则,应由房产管理部门给予确认,以确认的价款作为征收税费的依据。

在上述存量房产权转移占有前未支付的物业管理、水、电、气、电讯等其他费用,在本合同附件三中约定。

第八条 乙方未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支付转让存量房价款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处理。

一、逾期未超过 日的,乙方应按日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存量房价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逾期超过 日后,乙方未支付转让存量房价款给甲方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按日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条约定转让存量房价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如果乙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经甲方同意,合同继续履行。

第九条 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期限交接存量房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处理。

一、逾期未超过 日的,甲方应按日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条约定转让存量房价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逾期超过 日后,甲方应按日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条约定转让存量房价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自收到乙方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 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如果甲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经乙方同意,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订立的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为买卖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补充条款与正文条款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一、

二、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同意委托房产管理部门存量房资金托管中心 分中心对存量房转让价款实行托管。

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委托经纪机构办理的其他事项、权限,由甲、乙双方分别在《房地产经纪合同》中进行约定。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1、[向合肥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产管理部门一份。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身份证件

身份证件

证号:

证号:

居住注册地址:

居住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代理人:

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本人

法定代表人

本人

法定代表人

(签章)

(签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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