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名购房协议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各种协议频频出现,签订协议能够保证双方合作愉快。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协议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借名购房协议,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借名购房协议1甲方(身份证号: ):
乙方(身份证号: ):
甲方与乙方为 关系,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约定甲方一人出资全额购房款但借用乙方名义购买位于 地的房屋一套,而房屋实际所有权仍归甲方所有,现双方针对上述事宜,经过公平平等协商,自愿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一.甲方于 时出资人民币 元(大写: )购买位于 地面积为 的房屋一套,借用乙方的名义,以 方的名义对外签订房屋购房合同,房屋购买后登记为乙方名下。但乙方无论何时,均承认如下事实:该房屋由甲方一人出资全款购买,甲方始终为该房屋的实际所有权人,甲方承担购房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行使该房屋的所有权等一切权利。
二.乙方同意,购房合同和房屋产权证原件、付款证明、发票以及办理该房屋购买、登记等全部手续、文件均由甲方持有和保管。
三.甲乙双方均认可并承诺如下事实:甲方始终对该房屋享有完整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益,乙方应无偿配合甲方行使上述一切权益,乙方不得拒绝或拖延办理。
四.乙方对该房屋不享有任何实际的权益,乙方在任何时候均不得对该房屋主张所有权及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益。未经甲方明确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该房屋进行转让、出卖、赠与、抵押、继承、借用、租赁等任何处分行为。
五.甲方有权在可以办理过户手续情况下随时将以乙方名义购买的该房屋更名到甲方名下或甲方指定的其他人名下。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十日内予以协助甲方办理相应的房屋变更登记手续。因该房屋变更登记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 方承担。
六.甲方、乙方任意一方去世,该房屋均由甲方的法定继承人或甲方指定的继承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乙方有义务将本协议代理购房事宜通知乙方的所有利害关系人(包括但不限于其父母、子女及配偶),保证其利害关系人不得主张该房屋所有权利。
七.乙方应当恪守诚信,受甲方委托购买的房屋在其名下时不得侵害甲方的利益,如果乙方对受甲方委托购买的房屋进行毁损,乙方应当负责全额赔偿;如乙方及乙方近亲属侵占、转卖、抵押、赠与以及被法院强制执行该房屋,乙方应当按房屋市场价格给予甲方赔偿及承担对甲方所造成的所有损失。
八、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本协议签订地: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日期:
借名购房协议2甲方: 身份证号:
住所地: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
住所地: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甲方以乙方名义购房等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甲方以乙方名义为甲方购买了xx市二手房一套,房地产位于xxxx,房屋面积xx平米。乙方同意,购房合同由甲方持有和保管。
第二条 乙方所代理购买的xxxx,成交价为xxxx元,该房款及房贷还款、佣金、抵押费、保险费等与房屋有关的所有费用支出均由甲方负担,因此所有权归甲方所有,甲方享有该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的权利,乙方对受甲方委托购买的房屋无权行使甲方享有的前述权利,亦不得对受甲方委托购买的房屋进行侵占、破坏、转卖、出租、抵押及赠与等。
第三条 甲方已于xx年xx月xx日以甲方的名义与该物业业主xx签订认购协议书并交纳购房定金xx元,该认购协议书的权利义务由甲方享有及承担。
第四条 甲方已于xx年xx月xx日以乙方的名义与xx银行签订了贷款相关文件并由甲方通过乙方的银行账户交纳了购房首期款总计xx元(包括xx年xx月xx日缴纳的购房定金xx元),该协议书的权利义务由甲方享有及承担。
第五条 甲方已于xx年xx月xx日以乙方的名义交纳购房佣金款xx元及赎楼担保费、短期利息等杂费共计xx元。
第六条 甲方已于xx年xx月xx 日以乙方的名义交纳购房契税等杂费总计xx元。
第七条:购房款及房贷还款、佣金、抵押费、保险费等与房屋有关的所有费用支出均由甲方负担,以及此后以乙方名义取得的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契证等以上所有交款凭据和证件均由甲方持有和保管。
第八条 购房首付款、按揭还款、抵押费、保险费等所有购房相关费用均由甲方支付,所有交款凭据由甲方保管,乙方协助甲方办理交款相关手续。
第九条 xx房屋产权证暂办至乙方名下,产权证由甲方保管,甲方有权按相关政策时间5年后及时将产权变更至本人名下或甲方指定的其他人名下,或转让、出租及抵押该房屋,乙方需协助甲方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条 甲方如需在xx单位房屋取得产权证之前转让该房屋,乙方应当协助甲方办理更名手续。如因房屋质量问题及房屋买卖合同问题而导致诉讼,乙方需配合甲方办理相关诉讼程序。所有涉及转让及维护该房屋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 现业主xx交付房屋时,由甲方收房;甲方对该房屋进行的装修及在该房屋内添置的所有家具、家电及物品等均归甲方所有。
第十二条 甲方保证乙方因代理甲方购买该房屋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概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第十三条 乙方有义务将本协议代理购房事宜通知乙方的所有利害关系人(包括但不限于父母、兄妹、配偶),保证其利害关系人不得主张xx单位房屋所有权利。
乙方保证,除非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向有关政府主管部门或各方上级主管部门办理有关批准、备案的手续;或为履行在本协议下的义务或声明与保证须向第三人披露,或经协议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负有保密义务(除已在公共渠道获得的信息外)。
第十四条 甲方有权在可以办理过户手续情况下随时将以乙方名义购买的房屋更名到甲方名下或甲方指定的其他人名下。乙方需在合理的期限(十五天)内予以协助甲方办理相应的过户手续。办理完过户手续时本合同终止。
第十五条 乙方应当恪守诚信,受甲方委托购买的房屋在其名下时不得侵害甲方的利益,如果乙方对受甲方委托购买的房屋进行毁损,乙方应当负责全额赔偿;如乙方及乙方近亲属侵占、转卖、抵押、赠与以及被法院强制执行该房屋,乙方应当按房屋市场价格给予甲方赔偿及承担对甲方所造成的所有损失。
第十六条 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深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本协议签订地:< ……此处隐藏10183个字……协定代理购房事宜告诉乙方的所无利害关系人(包括但不限于父母、子女及配偶),保证其利害关系人不得主张北京市 路 号流星花园 号楼 单元 号屋宇一切权利。
6、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协定,解除本协定后,乙方有义务帮助将受甲方委托购买的屋宇更名到甲方指定名下。
7、甲方对该屋宇进行的装修及在该屋宇内添置的一切家具、家电及物品均归甲方一切。
8、乙方该当遵守诚信,受甲方委托购买的屋宇在其名下时不得侵害甲方的利益,如果乙方对受甲方委托购买的屋宇进行毁损,乙方该当担任全额赔偿;如乙方恶意侵占、转卖、抵押及赠与该屋宇,乙方该当按屋宇当时市场价格给予甲方赔偿,并承担相应的守约金人民币30万元。( )
9、乙方不得随便解除本协定,不得拒绝、拖延履行代理购房的帮助义务,如随便解除本协定或拒绝、拖延履行代理购房的帮助义务给甲方形成损失的,乙方担任全额赔偿。
10、在甲乙单方意思表示分歧时,乙方可以出售该屋宇,甲方有义务从售房款中优先领取欠乙方的18万元欠款。
11、争议的处理形式:
1)单方敌对协商。
2 )诉至房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12、本协定一式两份,甲乙单方各执一份,单方签字后成立。
13、本协定自北京市 路 号流星花园 号楼 单元 号屋宇房产证办理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借名购房协议13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看中 商品房一套,以下简称商品房,经与乙方平等协商,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用乙方的名义购买该商品房。购买商品房的合同等需签名的书面材料由乙方签名,如不需由乙方签名的,亦可由甲方签名。
二、该商品房户型为 ,面积暂计为 平方米,价格为每平方米
元,购房款合计为 元( )
三、该商品房的购房款及一切税费全部由甲方支付,甲方以乙方的名义直接支付给开发商和其他收款单位,或以其它方式支付,但无论以何种方式支付,乙方都只是名义上的付款人,真正的付款人为甲方。
四、该商品房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一切权利归甲方所有,乙方对该商品房不享有任何权利,并不得损害甲方的权益。
五、与该商品房相关的合同、房屋所有权证、收据、发票等书面材料均由甲方收持。
六、今后如需将该商品房过户到甲方名下,乙方应无条件予以配合,因办理过户手续而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如因商品房事宜,第三方与乙方发生纠纷,由甲方以乙方名义进行处理,所需费用由甲方负担,后果由甲方承受。
八、履行本合同,乙方不需要甲方支付自己任何费用。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证人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借名购房协议14甲方:
身份证:
住址:
乙方:
身份证:
住址: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乙方以甲方名义购买商品房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以甲方名义购买由桂林彰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开发的位于桂林市七星区穿山东路*号彰泰。兰乔圣菲*栋*单元*层*号商品房(合同约定建筑面积共计116.23平方米,其中套内面积102.85平方米,公摊面积13.38平方米)。并签订编号为:****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该合同由乙方持有和保管。
第二条上述商品房买卖合同所约定的一切权利由乙方享有,一切义务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充分、及时履行交付房款及相关税费等合同义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三条甲方不享有上述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权利义务。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开发商就上述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任何补充协议、变更合同内容、解除合同或者终止合同的履行等,也不得向任何第三人转让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乙方是上述商品房的实际出资人,该商品房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乙方享有该商品房的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的权利。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享有前述权利。该商品房基于业主所派生的一切权利义务由乙方享有和承担。
第五条本协议签订后,乙方给付甲方人民币元,作为借名及甲方协助办理相关手续的补偿。甲方在借名期间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乙方主张任何费用、补偿。
第六条借名期间,如需以甲方名义办理产权证的,甲方应当及时予以配合办理。除非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增加任何共有人,也不得将产权证办至第三人名下。甲方应当在实际取得产权证之日起
日内交由乙方保管。
如政策变化,乙方在桂林符合购房条件的,乙方有权随时要求将上述商品房过户至乙方或者乙方指定人员名下,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
第七条借名期间,如乙方需出卖、出租、赠与上述商品房或者用于抵押的,甲方应当及时予以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上述商品房用于抵押。
第八条、借名期间,与上述商品房买卖合同和上述商品房有关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相关的缴费凭证、发票等均由乙方保管。如需有甲方亲自缴费的,乙方应当及时将费用返还甲方,甲方亦应当及时将相关缴费凭证、发票交由乙方保管。
第九条借名期间,上述商品房不属于甲方的财产,如甲方有不测的,甲方的继承人无权继承该商品房;如甲方需要分割财产的,不得对该商品房进行分割。
第十条甲方应恪守诚实,在借名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侵害乙方的权益。如甲方及甲方近亲属侵占、转卖、抵押、赠与以及被法院强制执行该商品房的,甲方应当按上述商品房的市场价格给予甲方赔偿并赔偿由此对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如甲方知晓任何第三人主张该商品房权益或者法院强制执行、保全该商品房的,或者甲方作为债务人被诉至法院且诉讼金额达到万元的,应当及时通知乙方,以便乙方采取应对措施,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有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上述条款当中,凡需要以甲方的名义办理相关手续的,甲方应当接到乙方的通知之日起日内按照乙方的要求亲自办理或者签署书面授权委托书交由乙方自行办理。否则,应当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十二条协议生效之后,任何一方均不得反悔,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协议,或者主张协议无效。否则,应赔偿另一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十三条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需对本协议进行变更的,应当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第十四条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七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即生效。
(本行以下无正文)
甲方:乙方:
时间:时间:
签订地点:桂林市七星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