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责协议书15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协议,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确立某种法律关系。想写协议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免责协议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免责协议书1第一条
凡报名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依法对自身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具有审慎的注意义务和自我保护义务,如在景区中发生脱团,或未经许可参与本公司安排的项目外景区(如下水游泳等)造成的人身财务损害后果,由本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由受损害人依据法律相关规定和本声明妥善解决。
第二条
凡报名者均视为接受本声明。代他人报名者,被代报名参加者如遭受人身财务损害,赔偿责任公司同样不承担。本协议中关于免除公司赔偿责任之约定效力,同样及于本次景区的所有其他参与人。
第三条 熟知并同意本次景区的所有行程与景区安排以及所有应注意事项和细节,充分了解本次景区所存在的风险及潜在的风险,愿意独立承担本次景区中可能发生的人身或财产损害风险。
第四条
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景区中一旦出现事故,景区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景区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五条
本次景区过程中如因非他人侵权的原因遭受人身或财产损害,将由本人独立向保险公司索赔或自行承担损失。如有损害结果发生,公司对于景区的任何建议均不属于构成损害和过失原因。
第六条
由于自然灾害、交通事故、设施设备(如天气、动物)等所造成的意外事故伤害,本公司不承担相关法律和经济责任。
第七条
不宜参加此类景区未提前申明或执意参加者,在没有医疗急救设备的偏远地区突发疾病或遇到事故等无法及时治疗,本公司将不对此负责。
参加本次景区者签字:
免责协议书2为了渡过一个安全、愉快的假期,经参加人员共同协商,就骑行外出旅行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认可该协议的人们遵守:
第一条本次骑行游完全是自发性非赢利自费旅行活动,结队而行的目的是为了集中大
家的智慧和经验,增强解决旅行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问题的能力。
第二条 自愿参加人员已充分考虑到自身身体状况、车辆状况、人为或自然灾害等诸多因素对旅行活动(包括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影响,承诺在不增加同伴负担的情况下参与本次活动。
第三条 参加人员应自备车辆、钱款、衣物、药品、食品及其他可能需要的应急物品或工具,并在出发前办理完毕旅游险或人身意外伤害险的投保手续。
第四条 参加人员应负责保管好自己的所有随身(或随车)物品,承担自己物品(包括车辆)丢失或损毁的责任。
第五条 参加人员应注意自己的人身安全,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若发生人身伤害等事故,除故意或有重大过失外,同伴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参加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承诺不向旅行同伴主张任何赔偿请求。
第六条 对免费(含支付基本油费、路桥费的)搭乘同伴车辆的,除故意造成事故外,车主或驾驶员对搭乘人员的人身伤害不负赔偿责任。
第七条 出发前参加人员集体推举车队队长,队长负责听取队员意见并据此决定适时开会讨论日常事项,队长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议事原则作出决定,参加人员都受此决定的约束。队长无偿为大家服务,并不承担任何参加人员财产及人身损害的赔偿责任。
第八条 旅行途中,参加人员因个人行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责任自负。若由此给同伴造成损失,行为人应负赔偿责任。
第九条 旅行途中,任何参加人员均有权在队长组织的会议上宣布脱离车队单独行动,但此后其行为后果自负,与同伴无关。
第十条 旅行途中的行车约定:
1、参加人员集体推举导航车和尾车。
2、不得超越导航车及落后于尾车。
3、 以前车为跟车目标并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在前车同意后可以换位;及时向后车传递前车发出的转向、警示等信号。
4、 通过收费站或交叉路口,导航车应减速或临时停车。
5、 导航车发出停车信号时集体停车;
6、 个别车辆需暂时性停车,应通知导航车;尾车须停车照应并保持与导航车的通话。
第十一条 应急机制及事故处理约定
1、 强调自助、提倡互助。自己问题自己解决、一人有难大家支援。
2、 如有车掉队,车队应原地停车,由尾车负责找回掉队车,若时间较长,则车队继续前进,不必等待。
3、 如有车抛锚,视情况就近维修。如耽搁时间较长,车队提供必要帮助后则继续前进,不必等待。
4、 如遇交通事故,则全体停车参与救援及事故处理。同样视事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旅程、或者留下陪伴车辆和人员帮助当事人处理事故,其他车辆继续旅程。
5、 遇阻滞时当事车辆上的搭乘人员可以先行离开。
第十二条 电台使用的约定
1、 电台是确保列队行车安全的有效工具,大家应妥善使用尽量避免安全事故。
2、 行驶途中,电台主要用来通报路况、行程、突发事件等与安全行车有关的事情,不得过多谈论与此无关的话题。尤其不得谈论政治、色情等话题。
3、 通话语言应精炼简洁,清晰易懂,两句之间略作停顿,注意规范用语、文明用语。
4、 列队行车时,随行车的电台以听为主,尽量避免打断导航车和尾车的通讯。
5、 列队行车时,导航车发现与殿后车通话质量下降,应立即降低速度甚至临时停车,以保证车队首尾呼应。
6、 电台的使用受国家无线电政策法规的约束,请合法使用,自负其责。
第十三条 本协议为集体协议,参与本次旅行活动的人员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参与人员及其直系亲属(认可本协议)签字表
本人亲笔签名: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免责协议书3甲方:________________幼儿园
乙方:________________
鉴于的特殊体质,甲乙双方为了能够正常地在幼儿园生活,特协商确定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为乙方之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出生。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身体情况如下:。乙方为甲方所提供的病情的真实性、全面性负责。由于乙方漏报、谎报、迟报的病情而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乙方自身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 ……此处隐藏9420个字……证人之间签订的,主合同的债务人不是保证合同的当事人。如保证人因受主合同债务人的欺诈、胁迫而与债权人签订了保证合同,不能免除责任,否则会损害债权人的利益。二是保证人签订保证合同(提供保证)完全是违背真实意志的,也就是说保证人对主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基础和内容完全不知或有重大误解的情况下提供的保证。但不包括半明半暗,“盛情”难却的情况。三是因第三人(包括债务人、保证人的上级主管部)的行政命令,甚至威胁而迫使保证人提供保证的,不能免除责任。那末债权人的上级所实施的指令行为迫使保证人提供担保的,能否免除保证人的责任。笔者认为根据担保法第30条第2项之规定,债权人的上级主管部门所采取的欺诈、胁迫行为可视为是债权人的行为,保证人可以免责,因为他们的利益是一致的,造成的后果也是相同的。
(二)因主合同内容变更而免责
担保法第24条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这里法条明确规定:一是尊重保证人的意思自治。保证人自愿为债权人与债务人的主合同提供保证是基于对双方的信任和主合同原有内容的确认。双方当事人对原合同进行变更,实质上是一项新的缔约行为,未经保证人同意当然不承担责任。二是强调形式要件。保证人对主合同当事人变更合同内容的行为是否认可必须有书面形式,仅有口头同意,即使有第三人证明也无效,保证人否认的仍可免除责任。三是保证人在保证合同中有约定,有授权或放弃自己的监督权的,保证人不能免除责任。
(三)因主债务转移而免责
担保法第23条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实践中应注意:
1、债务转移必须合法有效,即符合合同法第84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如债务人转移债务未经债权人同意的,转让行为无效,保证人仍要承担责任。
2、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了部分债务,未经保证人同意,保证人对已转移部分债务可不承担责任。但对未转移的部分债务仍应承担责任。
3、保证人同意债务人转移债务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从一定意义上这种同意的书面形式是一份新的保证合同,对保证期限应从新计算。
(四)因超过保证期限而免责
保证期限为保证责任的存续期间,它关系保证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债权债务能否行使或履行。根据担保法规定保证可分为二种,一是定期保证,即在保证合同中有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限;二是无期保证,即在保证合同中双方并未约定保证期限。无论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保证人均既可定期保证,也可不定期保证,但二者在保证期限上的免责条件是不同的。
1、一般保证
⑴一般保证的定期保证,在保证期限内债权人未行使诉讼权,即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但这里应注意二点,一是债权人必须在保证期限内向债务人提起诉讼或仲裁,保证人才承担责任,如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仅仅向债务人主张权利,而未提起诉讼或仲裁,保证人即可免责。二是债权人在保证期限内不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并提起诉讼,而直接向保证人主张权利,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保证期限也不因此而中断,超过6个月,保证人免除责任。
⑵一般保证的无期保证,按照担保法第25条规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在这6个月内债权人未行使诉讼权,即未向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责任。
2、连带保证
⑴连带保证的定期保证,在约定的保证期限内债权人未行使请求权,即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这里担保法第26条第二款的规定,债权人必须直接向保证人主张权利,如果债权人仅向债务人主张权利而未向保证人主张权利的,超过期限保证人仍可免责。
⑵连带保证的无期保证。根据担保法第26条规定债权人必须在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行使请求权,即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否则保证人免除责任。
(五)因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而免责
担保法第28条第二款规定“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也就是说同一债权,如果既有保证,又有物权担保的,当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而主债权未受清偿时,物权担保优先于债权担保而实现。如果债权人放弃物权担保,保证人可以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其保证责任。但这里应注意:一是物权担保与保证必须是针对同一债权。如果当事人约定担保的是不同的债权,或同一债权不同部分的,不能适用。如物权担保是主债,而保证担保的是孳息或违约金,就不能适用此规定。二是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必须有书面证据。三是保证人只就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范围内免除责任,对主债的其余部分仍应承担责任。
免责协议书15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我校为了增加学生在校的娱乐活动,提高学生体质,增强学生体育锻炼兴趣,在学校操场围成冰场,开展丰富多彩的冰上活动课。体育活动存在安全问题,意外的风险是时时存在的,学生和家长需要知道冰上活动的危险性,经学校领导委员会决定,特与学生及家长签订本安全协议书:
1.学生在校上体育课及运动队训练时间造成身体受到伤害的,在冰场上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学生,一般由学生承担赔偿责任或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除体育课及运动队训练外学生不得私自上冰场,对私自上冰造成学生身体伤害的学校概不负任何责任。
3.学校组织上冰上体育课及冰上运动队训练等活动,采取学生自愿上冰原则,学校对上冰的同学进行安全教育,凡是在冰场发生意外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4.学生上冰前要掌握必要的冰上安全知识和防护知识,做好准备活动,戴齐上冰装备(帽子、手套、围脖、护膝、护肘等等)、不戴齐规定装备的不准上冰,上冰活动不准带手机、钥匙及尖锐的物品。
5.学生在冰场上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的,在学生投保的情况下学校有责任积极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不履行投保的学生需家长与班主任签订协议,不投保造成后果的一律由学生自行负责,学校概不负责。
6.学生在已经投保情况下,发生安全事故后,受伤害的学生,其父母(监护人)不愿协商调解的,或经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本协议一式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学生在该校学习期间。
如果您同意孩子参加学校冰上活动,就同孩子一同签字并在签字后面写上同意两字,如果您不同意孩子参加学校冰上活动请在签字后面写上不同意三字。家长和学生都同意学校方可让学生上冰,否则您的孩子不享受参加冰上任何活动的权益。
学生姓名: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班级:__________________
学生监护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学校盖章:抓吉中心校
20xx年XX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