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学校环境消杀工作方案

时间:2024-01-17 20:17:13
疫情期间学校环境消杀工作方案

疫情期间学校环境消杀工作方案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有序地进行,通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是综合考量事情或问题相关的因素后所制定的书面计划。那么你有了解过方案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疫情期间学校环境消杀工作方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疫情期间学校环境消杀工作方案1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全面从严从紧从细抓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加强我市校园疫情防控工作,全面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坚决贯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压紧四方责任,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周密防控,坚持人、物、环境同防和多病共防,按照“四早”防控措施,加强学校师生员工核酸检测,完善校园疫情应急处置方案,科学、稳妥、高效处置校园涉疫情况。严防疫情输入校园,严防疫情在校园扩散,严防校园疫情外溢。

二、工作措施

(一)实施“白名单”管理

各学校建立“白名单”。建立分别以班级、年级、部门、教职工家属、第三方特殊作业人员等为单元的白名单,落实防控措施。各学校摸清校内所有人员(含保安、保洁、食堂员工、校内家属等)、第三方作业人员底数,不漏一人。入校人员实施“白名单”管理,“白名单”外的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学校。

(二)加强师生日常健康监测

1.师生员工加强健康自查。教职员工入校前做好健康自查,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入校前应在家长指引下做好健康自查,凡是有发热、咳嗽、流涕、咽痛等症状,应及时就医,并向学校请假,报告病因等真实信息。凭医院排除新冠证明且发热等症状消失后可返校。

2.严格落实“早检、午(晚)检”。校门口设测温卡点,所有人员进校须检测体温,入校后应立即洗手或使用免洗手消毒剂消毒;各高校、寄宿制学校应于每日上、下午第一节课前,晚自习后,在教室、图书馆、宿舍等门口等进行体温检测。

3.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校医室负责对师生体温检测、健康观察等工作的指导,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学校传染病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每日在深圳市学生健康监测信息系统(高校师生在本校的健康申报系统上报)上报。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每日通报未按要求上报的学校。

4.加强师生员工的因病缺勤管理。落实因病缺勤登记,病因追踪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学生健康管理制度,准确掌握未到校师生员工健康状况并及时追访和上报。

(三)家校协同防控

健全家校协同防控机制,充分调动教职员工、学生、家长全员参与,各学校对师生员工及家长持续开展“一日常规”等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多形式面向师生和家长开展疫情防控科普宣传,多形式引导家长自觉遵守防控规定,严格开展健康监测,教育孩子做好个人防护,凝聚防控合力,“一日常规”做到人手一册,确保应知应会,共同筑牢师生生命健康安全防线。鼓励家庭储备一定量的新冠抗原检测盒,家庭共同居住人有发热等症状时可及时检测。实施中小学幼儿园家长“风险事项”向学校报告制度,家长从中高风险地区及国内有本土病例地级以上市返深时,须按照防疫要求做好本人健康管理,还应及时告知孩子班主任。孩子共同居住人粤康码出现红黄码,或有发热、咳嗽等疑似新冠病毒肺炎症状时,参照上述第一时间报告学校。市外在中高风险地区、有国内本土病例的地级以上市的师生,暂不返校(具体地市,另行通知)

(四)开展校园核酸及抗原检测

各区成立师生员工核酸检测专班,统筹安排校内核酸检测工作,提供返校后每日每校送检上门服务,所有师生员工在校内完成每周三检(周一、周三、周五),不漏一人。后勤、食堂、保安、保洁等岗位人员严格落实每日一检,来自防范区的人员落实每日一检,防范区内的学校所有师生员工落实每日一检。各学校储备一定量的新冠抗原检测试剂盒,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对有发热等十大症状等人员开展检测。

(五)大力推进疫苗接种

各学校加大疫苗接种宣传引导力度,做好新冠疫苗接种服务和保障工作,在知情、同意、自愿的原则下,大力推进3-11岁学生第二针剂新冠疫苗接种、全市教职员工、60岁以上退休人员及高校学生加强针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实现到点即接、应接尽接。各学校登录“深圳市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在健康数据系统中查看本校师生新冠疫苗接种情况,主动与属地卫生健康部门联系,安排专场接种,积极引导未接种疫苗的师生员工尽快完成接种。

(六)加强校门管理

1.校园实行封闭式管理。师生员工进入校门须佩戴口罩,核验粤康码、身份信息等,并检测体温。居住在校外的教职员工上下班严格实行“两点一线”,进入校园须凭核酸阴性证明、粤康码绿码、查验行程卡入校。根据疫情形势发展及时调整校园封闭管理要求及入校核验核酸检测、行程码信息等。保安要做好个人防护,穿着“三件套”(口罩、面屏、手套)上岗。

2.加强各类外来人员管理。外来(访客)人员经学校相关负责人审批通过后,入校时出示核酸阴性结果、粤康码绿码和行程卡(行程卡市外地区标记不得进入),测量体温,佩戴口罩登记后可入校;外来(作业)人员,“白名单”人员或经批准人员,入校出示核酸阴性结果、粤康码绿码和行程卡(行程卡市外地区标记不得进入),测量体温等可入校;外来(医疗服务、课后服务)人员严格落实亮码、测温、查核酸、戴口罩、登记管理制度,凭有效证件证明进校。

3.各中小学幼儿园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实行不同年级错峰到校、错峰放学。家长接送孩子上下学时,不能进入校园。学校应合理划分缓冲区域,避免家长聚集,家长全程佩戴口罩。学校应教育引导学生在上下学路途中做好健康防护,避免人员聚集,尽可能做到学校、家庭往来“两点一线”。

(七)加强进校物品管理

食材类物品设定固定收货区,送货人全程佩戴医用口罩,送货人卸货,将货物放置指定区域,学校固定专人负责,收货期间着防护“五件套”(医用口罩、面屏、手套、防护帽、隔离衣),货物分层摆放,严格落实外包装消毒措施(消毒剂使用250-500mg/L的含氯消毒剂,作用时间为30分钟)。快递、包裹等一律实行无接触配送,在学校门岗围墙内外指定区域,分别设置快递包裹专用架,分层整齐摆放,门岗保安人员签收后按规范消毒(消毒剂使用250-500mg/L的含氯消毒剂,作用时间为30分钟),消毒后静置30分钟,再中转至围墙内快递包裹专用架,并建立详细登记台账(包括快递来源地址、收件人、签收人及中转人、消毒人、消毒时间、消毒方式等)。加强进口(入境)物品管理,师生确需购买境外物品的,按照“谁的物品谁负责”的原则,并严格按照深圳市校园境外输入物品疫情防控工作指引进行管理。

(八)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加强学校环境卫生整 ……此处隐藏30652个字……正式开学。中小学校(含幼儿园及特教学校、中职学校、技工学校)其他学段、其他年级和高校,根据分区分级精准防控的原则和错时开学错峰返校的要求,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形势,稳妥有序开学复课。具体开学时间由各设区市、各高校、区直中职学校及区直技工学校研究确定并按程序备案。

三、主要工作

(一)方案准备。各地各学校要认真制定高三、初三年级开学工作方案,经本级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审核后,于3月23日前报上一级教育主管行政部门备案。各学校要进一步完善“两案九制”,即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处置预案、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晨午检制度、因病缺课(缺勤)登记追踪制度、复课(复工)证明查验制度、健康管理制度、免疫接种证查验制度、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制度、通风消毒制度和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明确每个制度的操作流程和具体责任人。

(二)健康准备。各学校要建立师生员工健康档案,对所有师生员工的健康状况、假期出行、参加聚会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准确掌握每一位师生健康状况、外出情况、人员接触情况及家庭成员是否感染等信息,逐一进行风险研判。区外师生员工返桂要严格落实开学前居家观察14天的要求。列入高风险、中风险区的师生员工暂不返校;仍在疫情严重、实施交通管制等应急措施区域的师生员工暂不返校。

(三)防疫准备。卫生健康部门要督促指导学校全面开展校园环境清洁消毒工作。自3月23日起至开学前,学校要至少进行2次全面的校园环境卫生清洁和预防性消毒,消除卫生死角,彻底清除各类病媒生物孳生地,重点加强教室、宿舍、食堂、厕所、电梯间、空调系统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的保洁和消毒,对讲台、课桌椅、门窗把手、水龙头、开关、电话机、坐便器等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处理。保持教室、宿舍开窗通风。要加强对自备水源的防护,做好供水设施的清洁、消毒工作。通过自备水源、二次供水设施提供的生活饮用水在开学前必须检测合格。市场监管部门要指导学校对食堂、校内餐饮经营单位、小卖部(超市)进行全面检查,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食堂所有从业人员要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

(四)物资准备。各地要切实做好防控物资和设施保障工作。按照“自治区调配一批、市县筹措一批、学校负责一批”的原则,切实做好洗手液、手消毒剂、口罩、手套、酒精、消毒液、体温计等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学校要制定疫情防控物资管理制度,合理测算储备物资需求,动态管控,科学使用,确保疫情防控物资“专物专用”。学校要严格执行易燃易爆危险品存储的相关要求,不宜大量存储酒精,以满足现场使用为宜,且不能与“84”消毒液等混储,以免留下消防安全隐患。学校要设置相对独立的临时隔离室,设置完善洗手设施,确保所有师生员工流动水洗手需求。

(五)返校准备。各学校要制定本校教职员工返岗工作方案,根据学校教学计划和防疫工作安排有序组织教职员工返岗返校。学校行政管理人员、班主任、辅导员、校医等参加校园防疫工作的人员要在3月23日前提前返岗。要制定开学当日学生返校方案,科学设置进入校园路线和体温检测安排,周密做好错时上下学计划,避免学生在校门口聚集。开学前未经学校批准,学生一律不准提前返校。

(六)教学准备。各学校要有序开展开学前线上教学活动,科学制定教学计划,做好开学后课堂教学与线上教学的衔接。学校要把大班额划分成小班额上课,班级之间教室要相对隔离。做好学生住宿安排,适当拉开学生床位间隔。制定错时作息表,实行错峰上课、错时分餐、分散用餐。指定学生课外活动区域、进出线路,引导学生错时分区活动。校外培训机构在中小学全面开学复课前暂不开展线下培训。

(七)应急准备。学校所在地卫生健康部门要指导学校明确1家医疗机构作为疫情防控联动单位,负责接收、诊断有发热症状的师生。学校要组织教职员工开展1次疫情应急处置演练,明确处置流程和各环节负责人,将应急处置流程图张贴在校园醒目位置。开学后,师生员工如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可疑症状,应及时隔离并安排就近就医;发现确诊病例的学校,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立即向疾控机构和教育部门报告;积极配合做好流行病学调查,以班级为单位,确定防控管理场所,排查甄别密切接触人员,严格采取消毒隔离等针对性防控措施。

四、责任分工

(一)落实各级党委、政府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组织协调,强化工作举措,落实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保障学校防控物资。各地要组成学校开学评估验收工作组,逐校开展学校开学检查验收,确保开学工作万无一失。

(二)落实教育行政部门主管责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履行主管部门责任,督促学校按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对学校开学前疫情防控准备、开学后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三)落实部门工作责任。各部门要围绕确保师生开学安全的目标,积极落实防控各项工作。卫生健康部门要牵头组织开展学校开学评估验收工作,落实学校定点医院,指导学校开展疫情防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市场监管等部门负责协调学校采购和储备防控物资,加强进校防控物资质量监管;宣传部门要加强涉及教育领域疫情防控正面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网信部门负责涉教育疫情的网上虚假、有害信息监测和处置;公安部门负责依法查处打击影响和干扰学校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活动;民政部门负责做好基本生活存在困难的感染新冠肺炎师生家庭和个人的有关社会救助工作;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做好师生集中返校时的交通运输保障及途中的疫情防控工作;外事部门负责协调处理疫情防控的涉外问题。其他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抓紧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工作。

(四)落实学校主体责任。学校党政负责人要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学校要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和开学准备各项制度,加强师生员工健康管理,严格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认真做好开学前后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建立学校、年级、班级三级防控工作体系。加强家校联系,主动告知学生和家长必须履行疫情防控义务。

(五)落实师生员工个人责任。全体师生员工要配合学校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如实向学校报告身体健康状况和生活轨迹。做好返校、上下学途中和居家防护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和学校做好体温检测、隔离等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自治区教育厅负责统筹指导各地做好高三、初三年级开学工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加强开学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开学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督促指导学校做好开学准备和疫情防控工作。

(二)全面督导检查。各级教育、卫生健康、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要成立开学工作督导组,对各地各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和开学准备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自治区开学工作督导组要对每个设区市进行检查,各设区市要对每个县(市、区)进行检查,各县(市、区)要对每所学校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立即整改,未达到开学条件的学校不得开学。

(三)强化宣传教育。各地各学校要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在校园醒目位置张贴疫情防控宣传知识,对全体教职员工进行防控制度、个人防护与消毒等知识和技能培训,密切关注、积极应对社会舆情,营造良好的开学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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