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规章制度(15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学校规章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学校规章制度1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籍管理,根据上级教育部门的有关规定,特制订《学籍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学生入学、学籍注册、转学、休学、复学、升级、跳级、退学、奖励、处分、毕业等事项的处理。
第二章 入学、学籍
第三条 新生入学,按教育行政部门当年的招生规定办理。
第四条 凡贴合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按规定的日期到学校办理注册手续,取得中学学籍。新生无故延期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如若发现系采取舞弊、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骗取中学学籍的,取消其学籍。
第六条 新学期开学后一月内,由学校负责将新生名单造册,并按统一要求编写学籍号,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建立学籍档案。
第七条 凡因转学、休学、复学、退学或其他原因发生学籍变更的,均需办理学籍变更手续。原学籍号注销,不再启用。
第三章 成绩考核
第八条
学生的成绩考核包括学科和操行两个方面。学科方面按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核;操行方面按《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规定的教育目标资料和要求,对学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核。
第九条 学科成绩的考核分考试、考查两种。根据考试、考查的成绩和平时的成绩综合评定学生的学年成绩,作为升级的依据。
第十条 考试科目不及格的学生,须按规定复习补救。
第四章 升级、跳级
第十一条 学生学年考核,操行评定、学业成绩均贴合要求者,准予升级。
第十二条
经学年操行、学业成绩考核,若有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学业成绩个性优异并已到达上一年级的学业水平,可由本人提出跳级申请,经学校考核批准,予以跳级。
第五章 休学、复学
第十三条
凡因病、因事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坚持正常学习,须长期(三个月以上)休学者,应由本人或家长提出申请,出具县级以上医疗单位或有关部门(单位)证明,经班主任同意,学校批准,方可办理休学手续,发给休学证书,保留学籍。
第十四条
学生休学期一般为一学年。休学期满后,休学生须持休学证书和县级以上医疗单位出具的健康证书或有关部门(单位)证明,向学校提出复学要求,经学校同意并办理学籍认可手续后,方可复学,编入适当班级。
第十五条 学生在毕业学年一般不予休学;如遇特殊状况,确有正当理由务必休学者,须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严禁以休学为名,搞变相留级或插班重读。
第六章 转学
第十六条 无特殊状况在本区内学生不准转学;毕业班学生一般不准转学;学生在休学期间不准转学。
第十七条
学生因父母或监护人的户口变更而随家搬迁到外地,由家长或监护人提出申请,经转出和转入校同意,由转出、入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办理转学手续。
第十八条 外省、市转入我校的学生,贴合条件可办理接收转入手续。
第十九条 学校对转入学生的转学证明和转出学生的转学证明存根,每学期应整理成册,并列入学生档案保存。
第七章 奖励和处分
第二十八条 奖励和处分是教育学生的一种方法,要以奖励为主。
第二十九条
学生在校期间思想品德好、学习成绩优秀,到达国家颁布的体育合格标准,并在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可评为“三好学生”;是学生干部的可评为“优秀学生干部”。
第三十条
对于极少数有严重违反学生守则和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破坏学校和社会秩序,破坏公共财物,道德品质败坏等违纪行为而又屡教不改的学生,视其情节,分别给予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处分。对学生给予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的处分,由学校大队辅导员审核,校长批准公布,处分报主管学籍部门备案。
学校规章制度2加强学校的安全教育和防范措施,是青少年儿童获得全面、健康发展的重要保xx。学校广大教职员工必须以对国家、民族高度负责的精神,重视对少年儿童的保护,认真做好学校的安全教育和防范工作。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切实防止师生伤亡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财务和师生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学校应当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自治区、地区、县有关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保护学校财产安全和师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学校分管安全工作的主管领导必须对学校的安全工作实防监督管理。
第三条、学校安全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采取人员防范、物质防范与技术防范相结合的办法,防止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二章、校园校舍安全
第四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治保组织,保卫室要加大力度,加强校园安全保卫工作。严格控制社会闲杂人员进入校园;严禁机动车辆进入校园;未经学校批准,不得允许外单位和校外人员在校园开展活动。
第五条、学校应当按照社会治安管理的有关规定,维护校园周边治安秩序。不允许在校门前和附近摆摊设点。
第六条、学校要定期对校舍实施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向教育局报告并进行安全鉴定。被鉴定之后,按要求,该维修的就维修,该停止停用的就立即停止使用,该拆除就马上拆除。
第七条、校园围墙及校舍的走廊、台阶、门窗等建筑物和设施必须安全牢固,符合规范。
第八条、学校教室、教工宿舍的走廓、厕所以及学生经常活动的其它场所,要安装照明设备,并保xx设备完好。
第九条、学校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基本建设法律法规要求,由依法取得相应等级资质xx书的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进行勘测、设计、施工和监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建设项目的设计和建筑结构必须科学合理,满足学校安全需要。建设项目在开工前,必须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施工责任书,明确安全责任。施工期间,禁止师生进入施工区。建设项目必
须经过质检部门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第三章、设施设备安全
第十条、学校的一切设施、设备必须安全可靠。所有教学仪器设备按规定落实安全防护措施。严禁使用不安全的设施设备。实验室的有害、有毒物品必须与一般实验物品分开储存,并按有关规定专室专人保存保管。学生在实验中使用有害有毒物品时,必须在教师正确指导下,按规范xx作。< ……此处隐藏17691个字……和实际情况,制订建设规划并贯彻实施。
3、学校必须从单位实际出发,落实具体工作联系人,经常与各年级组保持联系。
二、德育工作管理制度
1、德育工作应在校党小组领导下,全面开展德育工作,由教导处和德育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指导德育大纲的实施。
(1)调查分析学生思想品德状况,制定德育工作年度计划。
(2)组织协调各教研组、各科教师的德育工作。
(3)确定和协调思品课、年级组等方面的任务分工。
(4)争取社会各种教育力量的支持,办好家长学校,形成学校、家庭、社会相互配合的教育网络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体系。
2、从各年级组实际出发,贯彻《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形成良好的校风、校纪。
3、建立和健全政治教育工作指挥系统,加强班主任和少先队工作的领导,开展适合小学生年龄特点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活动,每学年组织二次以上教育理论学习,二次以上班主任工作经验交流活动。
4、德育成果列入评估学校考察教师的重要内容,作为评选先进教师晋级评定职称的重要条件之一,对成绩突出的教师给予奖励。
5、加强对德育调查研究工作,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探索新时期小学德育工作的特点和规律,重视资料积累。
三、校(政)务公开制度
1、健全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民主监督小组,校务公开工作列入学校计划和总结之中,作为党政重要议事项目之一。
2、开学初,公布收费项目和标准。
3、教职工大会修正教职工德能勤绩的考核办法,成立考核小组,教师的福利待遇与德能勤绩挂钩。每学期教师考勤考绩情况公布一次。
4、教师职称评审实行民主监督。公布条件、名额,符合条件的教师自己申请报名,考核组对晋升对象进行全面考核,亮化分数“公示”后无误,对符合条件的、实绩领先的进行材料整理后上报。
5、学校评优,条件明确,择优评优,结果公开。
四、学习会议制度
1、准时参加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及教育教学研究和进修活动;
2、学习前要按要求做好准备,学习时要思想集中,遵守纪律,做好记录,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
3、学习时不看与学习内容无关的书刊,不讲与学习内容无关的话语;
4、学习时要围绕主题,联系实际,积极发言;
5、按时到会,不无故缺席,无迟到、早退、中途退场现象;
6、全学期学习和会议的出席情况与学期全勤奖励挂钩;
7、开会时不接听电话,手机放在震动处。
五、 安全制度
1、健全和严格执行值日、值周制度及节、假日值班护校制度,维护学校正常秩序,保证学校安全。
2、学校必须经常对学生进行纪律教育,安全教育,交通规则等法规教育,加强学生行规训练,增强师生的安全、法律意识,养成遵纪守法,注意安全的良好习惯。
3、对学校房屋、体育活动设施,电器设备,操场路面等要定期检查,及时整修,以防止和杜绝伤害事故的发生。
4、制定和落实校园安全应急预案。
六、档案管理制度:
1、学校文明办要建立文明单位管理档案,以利于记载、反映创建文明活动历史真实状况和有效保护、利用档案资料。
2、文明单位材料归档的基本要求是完整、系统、有条理,能反映文明单位建设管理的真实情况,制作材料规范,卷面清晰、字迹工整,手续完备,以利于长久保存。
七、培训交流制度:
1、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以及具体负责人员应自觉参加由各级文明办举办的培训班,且对单位内职工进行文明单位知识培训。
2、培训内容是以上级相关文件为主,以文明办编印的有关学习
辅导材料为主要教材,同时辅之以乡内外文明单位建设管理的好经验、好方法等。
3、培训中要紧贴实际,加强针对性、增强时代感,形式要创新、方法要灵活、注重实效,保证质量。
八、公示监督制度:
1、学校要严格执行监督制度。在申报文明单位过程中,要在单位内部及周围张贴《创建文明单位通告》,向社会公示,自觉接受广大职工群众的监督。
2、学校要建立内外监督制度。经常听取社会各界、单位群众的意见与呼声、对存在的问题或薄弱环节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
3、健全文明单位义务督查员制度。要结合工作实际和行业作风建设,在单位内外聘请社会义务监督员定期征询意见,针对创建中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
4、学校要自觉社会公众的监督,向社会公布本单位监督电话。
5、要定期召开监督员会议和有关督查情况分析会,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以提高学校的建设管理水平。
九、工作报告制度:
1、学校要坚持年度工作报告制度。每年底都要写出单位创建工作总结,上报各级文明办及主管部门。
2、严格执行有关重大事件向主管部门和各级文明办汇报的规定。
学校规章制度151、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1—3个月,工资600元/月、奖金200元/月。试用期满录用后,须缴纳安全维稳保证金人民币1000元整,以确保学校正常工作的顺利进行。
2、员工如要离职,应提前30个工作日上交辞职报告,经学校同意后方可离职,不然扣除所有安全维稳保证金。
3、准时上班,对所负责的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服从学校指挥,如有不同意见应该婉告或以书面陈述;一旦经过学校决定就应该立即遵照执行;尽忠职守,保守学校秘密。爱护学校财务,不浪费,不化公为私;遵守学校一切规章制度及工作守则;保持学校荣誉,不做任何损害学校信誉的事情;注意本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不私自经营与学校业务相关的行业,或兼职学校以外的职业;待人接物要态度谦和,以争取同事和家长的合作。发生上述情况,1次罚款100-500元,视情况而定。
4、有家长来访,马上起来接待,并让座。咨询的家长较多时,有序进行,不能先接待熟悉的家长。对事前已通知来的家长要表示欢迎。应记住学生的姓名,联系方式。接待家长时应主动、热情、大方、微笑服务。违反上述规定,1次罚款100元。
5、如果有学生中途非正常退学,扣除相应老师的月奖金和岗位工资,每一名学生扣50元。
6、不按规定着装、穿超短裙、低胸衫、吊带衫等奇装异服;穿拖鞋、留长指甲、涂抹指甲、头发夸张等等,发现1次罚款50元。
7、打扫办公室卫生不彻底或未打扫者,1次罚款10元;上班迟到、早退者,影响正常教学,1次罚款50元;利用公共财产处理个人事务者,1次罚款50元;工作未及时完成,拖沓者,影响正常工作,罚款50元;在办公桌上随意摆放私人物品者,1次罚款10元;上班时间在工作区域内进食和阅读与教学无关的杂志者,1次罚款10元;使用电器后未及时关闭者(电灯、电视、电脑、空调等),1次罚款20元;使用洗手间后未关水笼头者,1次罚款10元;上课时间应保持电话静音,打电话或多次发短信者,1次罚款50元;上课时间聊天,1次罚款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