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规章制度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仓库规章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仓库规章制度1一、仓库内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并设明显标志牌。
二、仓库内部照明用灯,应使用60w以下白炽灯或大于60w具有防爆功能的灯具,禁止乱拉乱设临时电源线。
三、应根据货物的不同性质分类存放。
四、严禁使用电热器。
五、各种灭火器材,消防设施不得擅自动用。
六、仓库保管员下班前要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在确认无问题后关闭电源,锁门离开。
七、知道所在部门灭火器材的位置并会使用各种灭火器,能熟练地掌握其性能、作用和使用方法。
八、未经许可,无关人员不准进入仓库。
电、气焊防火制度
一、仓库内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并设明显标志牌。
二、仓库内部照明用灯,应使用60w以下白炽灯或大于60w具有防爆功能的灯具,禁止乱拉乱设临时电源线。
三、应根据货物的不同性质分类存放。
四、严禁使用电热器。
五、各种灭火器材,消防设施不得擅自动用。
六、仓库保管员下班前要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在确认无问题后关闭电源,锁门离开。
七、知道所在部门灭火器材的位置并会使用各种灭火器,能熟练地掌握其性能、作用和使用方法。
八、未经许可,无关人员不准进入仓库。
电、气焊防火制度
一、焊工应经过专门培训,掌握焊割安全技术,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准独立操作。
二、焊割前按规定进行动火作业申请,核准后方可进行。
三、焊割作业要选择安全地点,焊割前要仔细检查上下左右情况,周围的可燃物必须清除,如不能清除时,应采取浇湿、遮隔等安全可靠措施加以保护。
四、盛过或盛有可燃性气体或粉尘的易爆场所焊割,在这些场所附近进行焊割时,应按有关规定,保持一定距离。
六、焊割操作不准与油漆、喷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部位、同时间、上下交叉作业。
七、电焊机地线不准接在建筑物、机器设备、各种管道、金属道、金属架上,必须设立专用地线,不得借路。
八、不得使用有故障的焊接工具。电焊的导线不要与装有气体的气瓶接触。
九、焊割工作点火前要遵守操作规程,焊割结束或离开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源、气源,并仔细查现场,清除火灾隐患;在闷顶,隔墙等隐蔽场所焊接,在操作完毕半小时内反复检查,以防暗燃发生。
十、焊割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应有专人现场监护。
仓库规章制度2一、目的
通过制定仓库作业管理规定,指导和规范仓库人员日常作业行为、操作流程,培养员工的规范意识,提高作业效率的作用。
二、仓库管理员职责
负责仓库的日常管理及维护工作;
做好仓库物料的收发存管理,严格按照仓库作业流程要求收发物料;负责物料的清点及检验,及时上报异常情况;
每日物料进出明细的记录,收发日报表制作及入库单、出库单等单据的填写;合理划分仓库区域,做到区域标注清晰、物料摆放清楚;及时反馈生产物料的短缺或过量采购等异常情况;
不良物料及废弃物料的定期上报处理;
定期进行物料的盘点工作及月总结报告的制作;
三、仓库作业流程
仓库的作业流程主要涉及物料的验收入库,在库管理以及领料出库三大部分。
(一)物料的验收入库
1.物料到达仓库,由仓库管理员负责物料的签收及查验,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部门负责人、通知采购人员处理,并拍照留存。
2.收货查验完成后将物料置于暂存区,待质检人员质量检验合格后再进行入库的相关操作。
3.质检完成,仓库管理员根据实际清点的物料品种、数量据实填写入库单,应注明发生日期、物料单价,然后由相应的采购人员交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4.待经办人(采购人员)、部门负责人签字完成后,仓管员、财务部各持入库单一联做帐,采购人员持一联做报销凭证。
5.财务部系统入库完成后,仓库管理员将原材料由暂存区移入正常库区,并根据原材料的属性合理安排库位,切记乱堆乱放。
(二)在库管理
1.入库完成,根据原材料的属性建立详细的在库管理方案,并设置相应的库位标识,方便进行物料的管理。
2.保持仓库通风、环境整洁、明亮,根据原材料的类别进行分开存放。
3.仓库管理员在日常仓库管理过程中,应定期对仓库库存进行盘点,确保账、物一致。
4.及时处理废旧原材料,分析产生废料的原因,并提出解决方案。
(三)领料出库(生产)
1.生产部门发出生产计划,由生产部(经办人)列出详细的物料需求清单,并注明原料用途(婴儿礼品盒、发射器、接收器),由仓库管理员根据物料需求清单填写出库单,并注明日期及原料用途,确认无误后自己签字确认,经办人也需签字确认。
2.经办人将出库单交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审核,待签字完成后方可办理出库手续,否则禁止出库操作。
3.审核完成后,由仓管员将出库单一联交由财务部进行系统出库。
4.系统出库完成后,仓管员将所需原材料交给生产部,并由生产部(经办人)进行物料数量、种类的清点以及质量的检查等工作,确认无误后由经办人签字确认。
5.仓库管理员详细记录出库时间,出库经办人,物料接收部门等。
四、仓库作业管理规定
(一)物料的收货入库
1.收货时必须进行拆箱查验,包装破损严重应当拒收。
2.物料的检验过程必须在仓库内部进行。
3.收货时要求采购人员提供相应物料的“发货清单”,没有发货清单暂缓办理入库操作。
4.所有入库物料的数量以及种类必须严格对照“发货清单”进行查验,新物料尤其需要仔细核对,必须认真检查物料的质量。
5.物料查验发现问题,必须立即通知部门负责人及采购人员
6.原则上当天收货的物料必须当天处理完毕。
7.严禁先入库后办理入库手续。
(二)在库管理
1.物料按照划分的规定区域进行摆放,不得随意摆放,严禁在规划的区域外摆放物料。
2.合理安排区域,采取合理的保护措施,防止物资因各种原因受到损坏。
3.确保物料的标识正确,对标示错误的必须及时纠 ……此处隐藏14444个字……再由供应商直接发物品给用户。
3、借用物品管理:
3.1内部人员借用物品时,应填写《物品内部借用单》,该单据均需经过相关部门经理审核、主管领导批准、综合部经理核准方可借用(领导授权亦可)。
3.2出差在外的人员借用物品时,应填写《借用设备(委托)申请表》并签字确认,该单据均需经过相关部门经理审核、主管领导批准、综合部经理核准方可借用(领导授权亦可);特殊情况可由他人代填,但要部门领导确定其借用人身份(本表在键桥社区下载)。
3.3仓库每季度将在借用物品情况统计表于下季度首月5个工作日内发出,相关部门经理或指定专人在收到统计表后,根据统计表上所规定的事项及时核对在借物品情况,并在8个工作日内按要求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到仓库主管处;未按规定及时反馈将通知财务部门从次月起开始从工资中扣除相关部门经理和指定专人或当事人各100元作为罚款;
3.4借用物品期限从发货之日起为三个月,所借物品经质量部检验合格后,方可核销借用账;三个月未能归还,借用人应提出书面申请,经相关领导同意后,可延续再借用三个月;如仍无法归还,由借用部门或当事人按比例承担该物品使用年限的折旧费,若所借物品转为销售合同将返还所扣折旧费。
4、物品退回与归还管理:
4.1合同退回、合同更换、个人借用(出差在外人员)、试用退回的物品由仓库人员负责接收、记录、处理或再分发给相关人员处理。
4.2合同退回的物品:由相关人员填写《物料退仓申请单》和在备注栏填写客户名称及退回原因、合同号,经部门经理核实确认后,由质量部检验合格后并经综合部经理核准,方可给予办理退库手续;
4.3合同更换物品:先借用物品,由相关部门人员办理《物品内部借用单》手续;待更换物品退回时持《物料退仓申请单》办理合同退库手续,并将办理完毕的单据转给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同时出具发货通知单(即更换物品)和出库单,同时填写《物料退仓申请单》,注明对应出库单据号并给质量部签字确认,以冲减借用人的借用帐;
4.4个人退回借用物品:由经办人出具《物料退仓申请单》,标明借用时间,借用单号等,将质量部检验结果转交本部门经理确认,并经综合部经理核准后办理退库手续、并销账。
5、物品报废:
5.1物品报废原因:
仓库
1)变质的(生锈、霉变、虫啃、鼠咬等);
2)超过使用寿命的;
3)已不再使用的;
4)在承担运输中损坏的。
生产部
1)因无法维修或无维修价值的;
2)生产过程中损坏的。
事业部
1)生产在途时,顾客取消合同;
2)因技术更改升级而造成报废的;
3)已购买,但开发、销售、生产更改滞后,经协调无法退回的;
4)合同发货后,因系统无法升级而退回的;
5)己购物品,在生产时发现为不良,经采购人员与供应商协商不可退换的;
6)借用/试用后,经质量部判定为无法再修品;
7)因计划失误导致采购引起的。
5.2物品报废流程:
1)仓库人员统计库存所需报废的物品,由相关责任部门出具《报废申请单》,由质量部和相关部门出具检测结果、财务管理部出具报废物品的价值、相关责任部门和综合部核准后,予以报废,价值在一万元以上的呈报公司领导审批;
2)相关责任部门人员凭具审批后的《报废申请单》和《物料申领单》到仓库办理报废手续。
5.3物品报废注意事项:
1)所有已办理报废手续的物品归仓库保管;
2)生产部负责将报废半成品、成品上仍可用的元器件拆除(如单板上的IC、电阻、电容等),送质量部IQC检验,合格品办理退仓手续。
6、账务管理:
6.1所有入库、出库均应按照单据所规定内容,详细填写,不得涂改,成品发货必须附有《发货通知单》,否则仓库人员拒绝入账及发货;
6.2物品入库和退仓,该单据必须经质量部检验合格,相关领导签字确认后方可入账;
6.3物品帐必须与单据一致,每月底自查,发现操作错误及时更改,若隔月则需查明原因,并由经办人写明调整单,报物控主管审核、综合部经理审批后方可调整并通知财务部;
6.4经办人月底将当月发生单据装订成册,由仓库专人负责保管;
6.5仓库人员每周及时将单据交于财务部,以便财务入账。
7、仓库管理:
7.1按现有仓库面积,规划平面图,分别按料号次序摆放,并将各物品型号、规格用标签纸列示于物品前,各项物品对应陈列其后。
7.2仓管员对于所经管物品的排列以利于先进先出的作业原则分别决定储存方式及位置。
7.3遵循7S原则(整理、整顿、清洁、清扫、素养、安全、节约)。
7.4未经检验的物品,摆放在指定区域。
7.5检验合格的物品,及时入库贮存。
7.6换货、报损的物品,区分存放,并单独记账。
7.7非货架贮放的物品,不可超高、压线、倒置、重压。
7.8禁潮物品应做好防潮措施。
7.9保持适宜的仓贮温、湿度条件:温度控制在5~35℃之间,湿度控制在40~85%之间,由仓管员负责将每日点检结果记录于《仓库温、湿度点检表》中。
7.9易燃、易爆、易腐蚀的物品应分开贮存,并加以明显的警告标识。
7.10仓库内严禁烟火,不得使用过分发热而可能造成火灾、危险的电器。
7.11物品贮放,庞大、笨重物品放下方;轻便、小件物品放上方。
7.12物品堆放不宜过于紧密,保留间隙及库房进出通道顺畅。
7.13易碎、易破物品须轻取轻放。
7.14配套物品应成套存放,以防混乱。
7.15每月28号前结账,并发送当月物品库存情况给相关部门。
7.14年中、年末,仓库会同财务部、质量部对物品进行盘点,查实物品的料号、品名、规格及型号,核对物品数量是否与账面一致,并随时接受主管部门及财务部稽查人员的抽查;
7.15出具盘点报告,出现盘盈或不可避免的盘亏情况,由仓库主管呈报部门领导、公司领导核准后调整,若为保管不善引起则由保管人员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三、附则
1、本制度由综合部起草,公司领导核准,解释权属综合部;
2、凡公司以前之制度、规定与本制度相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3、本制度由综合部负责修订,修订周期为半年,报公司领导审批后颁布执行。
四、附表:
1、《外购入库单》
2、《物料申领单》
3、《物品内部借用单》
4、《成品入库单》
5、《成品出库单》
6、《物料退仓申请单》
7、《发货通知单》
8、《借用设备(委托)申请表》
9、《报废申请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