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员工的管理规章制度

时间:2023-10-25 22:54:17
超市员工的管理规章制度

超市员工的管理规章制度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超市员工的管理规章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超市员工的管理规章制度1

一、每天早晨超市工作人员上班后,由超市负责人对每位工作人员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检查内容如下:

1、观察超市工作人员精神状态是否有过度疲劳和病态;

2、观察超市工作人员眼球、面色是否特别黄(有患肝炎的可能);

3、观察超市工作人员有否咳嗽、咯血(有患肺病的可能);

4、观察超市工作人员双手有否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

5、询问超市工作人员有否痢疾和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

6、观察超市工作人员有否带戒指、项链等违规饰品,指甲是否剪短,个人卫生是否符合要求。

二、落实专人填写好晨检表,并在晨检表上签字,晨检表要求真实、准确。

三、如检查中发现个别超市工作人员不符合卫生要求或患有传染性疾病,按以下方法处理:

1、超市工作人员带戒指、项链等违规饰品,要求在工作前脱下;

2、指甲过长,个人卫生不符合要求的,责令其搞好个人卫生后上班。

3、患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超市工作人员及管理负责人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疾病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超市员工的管理规章制度2

一、保密规定

未经批准,员工不得向外界、相关部门及个人传播或提供有关本公司及本部门未公开的资料(包括个人薪金状况、经营情况等),违者罚款500-1000元,并开除。

二、仪容仪表

(一)工装:

1、公司将根据员工岗位及工作需要,按规定发给不同的工装。上岗按规定着装、干净整洁、不得有污迹(服装以件为单位,上衣、下衣、鞋、黑色腰带),如违犯每件罚款10元。(黑色鞋、黑色或蓝色裤子、袜子穿肉色丝袜)

2、工作装费用员工按成本价现金购买工装,新上岗员工10天后打条由店长到公司带领工装,厂方促销人员进岗前必须领工装。

3、联营厂家营销员工作装必须是符合行业性(帽子、口罩、一次性手套、行业服装),必须持有(本地)健康证方可上岗,否则罚款50元/每次。

(二)工作证:

4、上岗必须佩戴工作证,并佩戴左胸前,员工上岗一周需办理体检手续,将体检报告原件交至公司人资处(有体验报告不需要办理健康证),厂方促销人员办理健康证后上岗,健康证统一佩带于工作证下方。上岗证不得反戴,不得乱涂乱贴,如违犯罚款

10元,保持整洁,在正常使用时间内,破损换证补交5元,丢失办证需交10元。一线人员每半年免费换一次,行政人员每一年免费换一次。

仪容:

5、工作时间淡妆上岗,不允许、抠鼻、掏耳、打哈欠、并注意保持口腔卫生,

6、女员工不得披长发上岗,长发需盘起,不得戴过多饰品,包括耳环、手戒、手链(包括红绳),不得戴夸张饰品,不得留长指甲或指甲涂色、不得纹身,男员工头发不能过耳,不得戴项链、手戒、不得纹身。

7、拿取商品时,要轻拿轻放,动作不得蛮橫、粗鲁、见地面有纸随手捡起,不得随地吐痰、不得戴有色眼镜。

上述规定违犯一次处罚10元-50元。

8、所有员工必须对进店顾客说“您好、欢迎光临”然后要跟踪销售服务。对于离店顾客要说:“您好,欢迎下次光临”。违者罚款2元/每次

三、工作纪律

1、员工必须做到:服从领导(绝对服从、坚决执行)、忠于职守、遵守纪律、努力学习、敬业乐业。对于不服从管理的人员,门店店长有权根据情节给与10元-200元的处罚。

2、上岗期间不得空岗、脱岗、串岗、私自换班,有事必须请假。违者罚款20元。

3、考勤应在指定的考勤机上,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指纹录入,如在规定时间外出现错录或在规定时间内忘录,分别按迟到、早退、旷工处理。(若考勤机出现错误以领导备份为准)。

(1)店长级以上人员指纹录不上以公司考勤制度为准(考勤制度已下发)。

(2)员工指纹录不上以公司考勤制度为准。

4、员工进岗必须在规定的员工通道出入门店,所有员工下衣口袋全部封死,员工出入时应随时打开携带物品自检、下班时必须卷起裤腿自检,员工下班自检必须一名门店负责人监督、方可出入,违者罚款10元。

(1)员工带包上班由店长统一指定地点存放(要隔离货区),如不按规定执行者对店长处罚30元。

(2)进入工作区不允许带包,以便配合部门人员对其进行检查,员工下班必须履行自检(各门店店长或副店长,购物广场防损课成员)当场监督后方可离店,如不按规定执行者对店长(防损课成员)处罚30元。

5、上岗工作期间不得吸烟,违者罚款,第一次罚款500元,第二次领导免职、员工开除。

6、不得私藏部门促销商品或自购商品。如有违犯每次处罚50元。

7、上岗时间不得从事任何私人事务,出入店必须全部登记(各门店建立员工每日进出登记本放在指定地点)以便检查岗位情况。如不按规定执行者对店长、副店长、组长、个人、每人处罚20元/每次。

8、工作时间整理自己工作区、订货、上货、理货、卫生、递篮、服务,不得擅自离开自己工作区,到他人工作区聚众闲聊。不得议论他人及一切不利于团结的语言。违者罚款10元/每次。

9、工作时间不得吃东西,不得谈论影响公司的语言,不得恶语伤顾客,顾客有问必有答,如有违犯每次罚款50元。

10、顾客投诉一次,对该员工罚款50元,对店长连带处罚30元,副店长、组长、分别连带处罚20元。购物广场客服课课长连带处罚30元。

11、员工上班时间不许靠货架、不许站在购物车内上货、不许站在登高车最上方上货(购物广场)、员工对管理人员要尊重,称呼“姓+职务”,不允许直接称呼姓名。管理人员对员工不允许称呼小名,在工作场合不允许称兄道弟,不许串岗聊天、不许坐商品上货、不许坐地服务、不许看书看报、不许私自会客、不许大声喧哗、不许嘻笑、不许俩人一起外出吃饭、去卫生间、不许浪费水、(喝纯净水不许喝半杯扔半杯)、不许浪费纸张(特别是打印纸张)、不许带情绪上岗、不许对商品发泄、违犯一项罚款10元/每次。

12、(1)各门店只允许店长带手机上岗便于工作联系,其他人员一律不允许带手机上岗,包 ……此处隐藏8467个字……和优惠政策。

14. 各区服务员必须保管好各自区域的任何产品,盘点时,发现物品遗失或者被偷,此区域服务员和有关工作人员平摊本产品的损失。

15. 员工交接班时的主要任务是:搬货、擦货、整理货、整理标签等。其它时间以接待顾客为主,员工搬货、擦货时一定要小心自身的安全和货物的安全。货物损坏照价赔偿。

16. 老员工辞职必须提前1个月写申请报告,否则扣除合同保证金600元和最后一个月的工资,新员工到岗必须干满3个月方可辞职。如果1个月没干满者工资分文没有。如果干满1个月没干满5个月要离开者,扣除培训费300元。

17. 每月请假超过3天的员工,本月工资只能领取50%;另外一半押到下个月发

工资时再发。

18. 新员工试用期间不得请假,试用期如有不遵守卖场内以上规定或无法胜任卖

场内的工作,即不被录用,立即辞退。

19. 每位新员工第一天到岗必须购买人身意外保险,金额为174元,保期为一年。没买保险者不得上岗,(附:工作期满3个月的员工,保险费用由本超市承担,未满3个月员工,有本员工自己负担,一单投保概不退还,如有特殊情况离职,可携带超市团体保险单复印件,无原件拿走。)

超市员工的管理规章制度10

一、目的

为做好服务工作,进一步提升员工的素质,调动广大员工的进取性和主动性,更好地为顾客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适用于xx超市全体员工。

三、员工管理制度

第一条日常工作管理制度

(1)员工上班前,应认真检查仪表仪容是否规范,工牌是否佩戴规范。

(2)在指定区域排队,准备参加班前会。

(3)班前会时,认真听讲,服从安排。

(4)班前会完毕后,根据开会资料,进行补货、清洁及开店前的准备工作,迎接顾客到来。

(5)整理陈列商品,及时补充商品,做到库有柜有。商品陈列要到达整齐、清洁、丰满、美观,要按照先进先出原则进行陈列,既要方便顾客挑选,又要摆放安全。

(6)整理检查商品,如发现有质量问题的商品和“三无”商品(无品名、厂名、厂址)一律不准上柜。

(7)检查标签和广告标识,做到标识准确,一货一签(散装除外),货签对位,字迹清楚,pop悬挂规范。

(8)备好零用钱和包装用品,售货工具(扎口袋、封口带、扎口机、电子秤、刀、剪、夹子、小票、笔)。

(9)在超市通道遇见顾客时,应主动给顾客让道。

(10)员工应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时间就餐,并保证正常工作进行。

(11)出入员工通道时须佩带工牌,不许携带私人物品进入超市。

(12)员工下班时,不得在超市长时间逗留、闲聊。

(13)防损、防火安全

①每位员工应具备较强的防损、防火意识,杜绝一切不安全因素发生。

②在营业现场发现盗窃行为及现象时,应立即制止,并迅速通知管理人员。

③用水、用电严格遵守安全操作程序,下班认真检查水源、电源的关掉情景。

④见到顾客遗失的财物应立即上交服务台。

⑤防火卷帘门下不允许放置任何物品。

(15)班前会

①员工每一天列队召开班前会,管理员按排当日工作,并检查员工仪表、仪容情景。

(16)交接班

①交接班前,早班员工应将交接班资料(如班前会资料;商场布置的工作;上午销售中的问题;商品情景等)记录下来,确保交接资料全面、准确。

②午时班员工换好工装,戴好工牌,自查仪表仪容贴合要求后,提前10分钟方可进入专柜交接。

③交接完毕,早班员工应迅速离岗。

④上、下班员工不许在营业现场更换工装及整理仪表仪容,下班员工严禁在本岗位逗留,与在岗员工闲聊。严禁因交接班而影响接待顾客。

第二条上岗

1、员工必须经过岗位培训后经考核合格才能正试上岗。

2、员工试用期为壹个月,实习期为贰个月,员工入职满三个月后给予办理转正手续。

3、员工正式上岗即开始记算工龄。员工在公司实际工作年限满半年后开始追加工龄补贴,第一个半年为每月工龄补贴贰拾元,下一个半年开始按上半年度工龄补贴的基数乘1、5倍计算。工龄补贴最高限为每月不超过捌佰元。

第三条考勤卡、考勤管理

员工以打卡为出勤的唯一依据,打卡由员工本人完成,班中急事临时请假或班中餐外出用膳同样应打卡。

第四条请销假

1、除每月班轮休以外的休假一律应请假。

2、三天以内的'假期由领班柜台长审批,四天以上至七天由现场经理审批,七天以上的假期由公司主管审批。

3、员工三天以内的病假凭区级医院诊断证明可带薪休假。

4、员工入职满一年后,每年享有一周带薪年假。

5、无论任何形式的假期,期满回公司均应到人事管理部门销假。

第五条员工待遇:

1、节假日享有休假的权力,若因工作需要员工加班者,凡元旦、清明、端午、五一、中秋、国庆、春节的假日加班,每满一个工作日加发三天基本工资。每月的轮休若工作需要加班,每满一个工作日按基本工资乘1、5倍计发加班费。

2、员工转正后签定《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定后按厦门市劳动保障局的相关规定办理社保。

第六条辞职、辞退

1、员工辞职需提前十五天递交辞职报告,经逐级审批后方可离职。

2、公司调整机构,压缩编制须裁减员工时,应提前十天通知被裁减的员工本人。

3、员工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或在社会上参与打架斗殴、酗酒闹事或触犯法律被政法机关传拘、收审者一律给予开除。若员工的行为已给公司造成负面影响,已除名的员工公司保留经过法律程序追究其相关民事职责的权力。

第七条奖惩

(一)员工有突出表现者,公司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

1、对工作认真负责,遵纪守法、超额完成公司交给的各项任务,表现突出者;

2、为公司发展出谋献策,其提议和意见为公司所采纳,取得显著成效者;

3、为维护公司利益和坏人坏事作斗争,使公司财物不被侵害者;

4、举报公司内部的渎职行为,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者。

(二)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公司将给予处罚:

1、上班迟到早退每分钟扣岗位津贴叁元。当班迟到超过三十分钟按旷工论处。当年度累计达八小时给予除名。

2、班中未经许可擅离工作岗位满半小时者,当天按旷工论处。

3、非因工作需要班中接听手机、小灵通或向外拨打电话者每次罚款人民币两元。

4、未经公司主要领导许可,擅自利用工作之便向厂商、供货商购买批价商品或向厂商、供货商索要赠品、试用品等,一经查实,每次罚款人民币伍拾元。情节严重者直接开除。

5、工作人员私下收受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商家、厂家的馈赠、钱物,一经查实概予除名。

《超市员工的管理规章制度.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