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溺水责任书

时间:2024-02-16 15:03:18
学校溺水责任书

学校溺水责任书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接触到责任书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责任书可以有效强化及责任,明确目标方向。那么责任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学校溺水责任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学校溺水责任书1

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在气温较高的季节里,经常是溺水事故的频发期,家长(监护人)和学校都有义务加强对学生的防溺水安全教育。为确保学生高高兴兴上学,平平安安回家,学生监护人要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子女的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真正担负起监护的责任。现就学生的防溺水安全,制定东城高中防溺水安全责任书:

学校方面:

1、大力宣传防溺水知识的重要意义,加强对学生的防溺水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到河边、池塘边玩耍、嬉戏、钓鱼、摸鱼、洗衣服等,不得私自或结伴下河下塘游泳,增强学生防溺水的安全意识。

2、加强防溺水的安全教育,让学生掌握防溺水安全知识,在紧急情况下,会进行简单的自救自护。

家长和学生方面:

1、家长是学生的监护人,负责监管学生的防溺水安全,要时常教育学生不玩水。学生要听从学校和监护人的教育,自觉遵守。学生和监护人要认真做到以下几点:

2、严禁学生私在河边、湖边、水库边、水沟边、堰道边、池塘边、井边等玩耍、嬉戏、钓鱼、摸鱼、洗衣服等,不捡拾水中的东西,以防滑入水中。

3、严禁学生私自下水游泳或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如确需游泳的,要在家长或监护人的陪同下,到有安全防护措施和救护人员的游泳场所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4、如果乘坐船只,必须要坐好,不要在船上乱跑,不在船舷边嬉水。

5、教育学生如果发现有人溺水,不要盲目下水施救。

6、提醒学生汛期主动远离危险水域,路过河塘要小心,严防意外事故发生。

7、监护人和学生需要注意的其他方面。

上述各条希望学生和监护人认真遵照执行,如因监护人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不得力,学生经教育不听,不自觉遵守责任书的相关规定,私自外出或结伴外出嬉水、游泳、钓鱼、洗衣服或划船等造成学生溺水安全事故的,其责任由学生和监护人负责,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其他安全注意事项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有关处理办法执行。

此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我认真阅读了《教育部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和《东城高中防溺水安全责任书》,了解了预防溺水的相关要求,同意签订防溺水安全责任书,一定承担起监护责任,确保学生的安全。

学校溺水责任书2

各班主任:

学校安全工作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实利益,关系到社会稳定的大局。各班要进一步提高对安全工作的认识,进一步确立学生安全意识,进一步落实本班各项安全措施。进一步提高学生在各种危情下的自救、互救和自我保护能力。各班要经常检查和排除各项安全隐患,认真做好“六抓”(抓食品、住宿、交通、设施设备、教育教学活动、季节性安全)、“六防”(防食物中毒、防煤气中毒、防交通事故、防踩踏、防意外伤害、防溺水)、“一突出”(校园安保工作)、“三重点”(重点部位、重点时段、重点人群)工作,为学生提供安全、健康的学习环境。

夏季已至,一些学生为了避暑纳凉或呈一时之能,纷纷到水库、河道、池塘等非正规场所游泳和戏水,极易发生意外事故。为了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切实做好防溺水工作,特与各班主任签订20xx年防溺水管理目标责任书。

一、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做好本班防溺水安全工作。

二、各班要立即开展一次防溺水安全专题教育,以典型事例警示学生,切实提高每一个学生的防溺水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意识。

三、要加强管理,严明记录,教育学生坚持做到“七不”标准:即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监护人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到水边玩耍嬉戏,不盲目下水施救

四、天天检查学生的到班情况,切实加强未到学生的追踪力度,对未到或中途请假的一定要履行手续,切实做到家校一家,家校信息保持通畅,并与学生家长签订《防溺水事故责任书》,签订责任书不漏一人,监管责任不漏时段。

五、各班要有组织的将学生分片到组,互相监督,对违纪行为进行举报。确保不出此类安全事故。

校长签字:

分管领导签字: 班主任签字:

学校溺水责任书3

在每年发生的小学生安全事故中,溺水是造成农村小学生非正常死亡的主要杀手之一。历年全国各地陆续发生多起小学生幼儿园溺水身亡的事故,教训十分惨痛。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精神,为了学生的健康和安全,学校以班为单位与各位学生家长监护人签定防溺水安全责任书,学校和家长必须提高安全意识,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共同加强防溺水教育,同时承担相应的教育管理责任。

一、共同教育学生:

1、在上学、放学途中要结伴而行,按时到校、回家。

2、不准私自在上学、放学途中、中午休息时段下水游泳、嬉水、玩耍或擅自与同伴下河、下堰、下水库等水域游泳、嬉水、玩耍;严禁到不熟悉的水域或水情险恶的地方游泳、嬉水、玩耍。

3、要去游泳必须有家长陪同,一旦发现有人溺水,应及时呼救,让成年人来抢救,未成年学生切不可盲目下水施救。

二、在下列情形发生的安全事故造成学生伤亡,学校和班主任不承担任何事故责任:

(1)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

(2)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3)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

(4)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三、家长要尽到监护人的职责。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节假日、以及上级部门教育局、区委区政府通知放假期间的安全责任由学生家长负责。家长或监护人要加强平时的教育和监管,严禁孩子私自下河下堰等水域洗澡游泳、嬉水、玩耍。

四、学生在我校就读期间本责任书均有效。本责任书由家长和班主任各存壹份。

学校溺水责任书4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在气温较高的季节里,经常是溺水事故的频发期,家长(监护人)和学校都有义务加强对孩子的防溺水安全教育。为确保学生高高兴兴上学,平平安安回家,学生监护人要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子女的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真正担负起监护的责任。现就学生的防溺水安全,制定学校防溺水安全责任书:

学校方面:

1、大力宣传防溺水知识的重要意义,加强对学生的防溺水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到河边、池塘边玩耍、嬉戏、钓鱼、摸鱼、洗衣服等,不得私自或结伴下河下塘游泳,增强学生防溺水的安全意识。

……此处隐藏5673个字……以下规定,共同做好学生安全工作。

1、为了预防溺水事故的发生,严禁到非正规游泳场地玩耍、嬉水;

2、学生不得私自到河、塘、池、沟、渠、水库等地钓鱼、捉鱼、虾不得借用器具当船划水;

3、一旦发现有人溺水,应及时呼救,寻找工具以及会游泳下水施救或即刻拨打急救电话,切不可盲目下水施救。

4、如游泳技术不好,不要私自下河,以免在水中遇到碰撞等意外造成惊慌失措、动作慌乱,而导致人身安全。

5、身体患病者不要去游泳,因为上述病人参加游泳运动,不但容易加重病情,而且还容易发生抽筋、意外昏迷,危及生命。

在此特别要求学生做到“六不”:

不私自下水游泳;

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

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

学校溺水责任书14

在每年发生的小学生安全事故中,溺水和交通是危害农村小学生生命安全主要杀手之一。每年都时有发生中小学生因私自骑摩托车、自行车或搭乘不符合安全规范的车辆造成学生死亡的事故。随着夏季的来临,常发现小学生有私自到野外山塘水库游泳戏水的现象,且缺乏自我防范能力。为了学生的人身安全,结合教育部、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下发了防溺水工作要求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交通安全工作要求,我校在已于20xx年4月24日与家长、学生、班主任签订责任状的基础上,为更能警醒家长的监护责任,强化学生的自护意识,尽好学校、班主任的教育责任,学校特再次制定了《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等安全工作责任状》。请家长协助学校共同加强对学生的监护和教育,教育学生认真遵守学校以下规定,共同做好学生安全工作。

一、预防溺水事故发生。学生不得挑头组织或私自到江河、池塘、沼泽、沟渠、水库、野外蕉地(地头水柜)等玩耍和游泳。不得借用各种器具当船来划水,不到河边捉鱼,钓虾等。

二、上学、放学途中不准私自或结伴下水游泳、戏水、摸鱼、洗澡,更不能到不熟悉的蕉地深池、深沟或水情险恶的地方游泳、戏水、摸鱼、洗澡。

三、牢记防溺水“六不准”要求。外出游泳必须有家长陪同,并到有救生员看管的游泳场游泳。在游泳入水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睡眠不足,身体过于疲劳,或情绪激动,都不宜游泳;游泳时不要冒险跳水,要遵守游泳池规则。

四、一旦发现有人溺水,应及时就近呼救,让成年人来救助,不提倡未成年人下水救人,不会游泳的未成年学生切不可盲目下水施救。

五、上学、放学途中宜尽量结伴而行,方便路远的相互照应,并按时回家。

六、学校禁止任何车辆进入校内接送学生,家长可校门外接送子女。家长不能租请社会上不合法或有安全隐患车辆接送子女。

七、家长在节假日和放学后加强对自己子女的监管工作,不在道路上玩耍、嬉闹,发动广大村(居)民发现学生有不遵守交通规则的现象,随时劝导、制止。

八、学生要提高交通安全意识。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避让机动车辆,拒乘非法营运车辆、超载车辆。12周岁以下学生不准骑自行车,16周岁以下学生禁止骑电动车。严禁小学生驾驶摩托车,教育学生不乘坐拼装的、报废的或无牌照或超速超载的危险车辆。

九、家长除重点配合学校做好防溺水、防交通事故外,还应根据学生校外生活、活动情况,加强用火、用电、用煤气、食品安全、传染疾病、防拐、防骗、运动损伤等安全教育,学生也要主动配合学习、遵守。

十、学校设立举报电话 ,鼓励学生、家长积极举报,互相监督。

孩子生命高于一切!“生命只有一次,安全伴君一生”。学校希望每一位家长提高认识,尽到第一监护人的责任和义务,加强对子女的监管力度。家长可以陪同子女进行简单的游泳训练和救护技能的训练,切实提高自己子女的自护自救能力,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让孩子平安、健康、快乐成长。

本责任状一式二份,学生、家长、班主任签字后,家长留存一份,班主任留存一份。

班 级: 班主任(签字):

学生姓名: 家 长(签字):

学校溺水责任书15

随着夏季的来临,学生发生溺水事故又进入了高发期,为了遏制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增强防溺水意识,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根据县政府学安办[20xx]2号文件要求,特签订此《预防学生溺水工作责任书》。

1、成立组织,明确责任。各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其他行政负责人及各班主任为成员的防溺水工作领导组。要把学生防溺水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一把手总负责,所有行政负责人、班主任分工包班。学校与班主任、班级与学生及家长层层签订防溺水安全责任书,明确防溺水工作的各自责任,确保学校预防溺水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2、加强教育,提高安全教育的针对性与实效性。各校要进一步依法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坚决预防事故的发生。各学校要利用板报、广播、主题班队会、电教设施等多种形式,对学生深入开展预防溺水的安全教育,并使这项工作制度化、常规化、经常化,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切实降低溺水死亡事故的发生率。

3、进一步健全与完善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学校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通过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强化学校的安全工作。要求学生做到:上学、放学途中要结伴而行,按时回家;不准私自在上学、放学途中擅自与同伴下水游泳、玩耍、到水边嬉水;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或水情险恶的地方游泳、嬉水、玩耍;游泳必须有家长陪同;一旦发现有人溺水,应及时呼救,让成年人来抢救,不会游泳的未成年学生不可盲目下水施救。

4、健全学校预防学生溺水安全预警机制,严防实行安全管理值日和报告制度。各校要制定《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方案》,明确指导思想,成立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制定具体措施,做好工作安排;要建立、完善《突发学生溺水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事故发生后即启动应急预案,对溺水师生实施救治,并根据《学校安全管理值日和报告制度》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不瞒报、迟报。

5、加强与社会联系,发挥社区、家长的作用。要进一步加强学校与家长、社区(村)的联系,共同做好中小学生校外游泳安全工作。要通过印发《告家长书》、家访、家长会等形式,加强学校与家长的沟通和联系,取得家长的支持和配合,增强家长的安全意识,使家长在学生上学放学路上、节假日期间等脱离学校和老师监管的时段,切实担负起监护人的责任,对孩子进行教育与监管。学校要与社区(村)加强联系,建议并督促社区(村)在江(河)边、湖边、塘边等设立安全警示牌,悬挂安全警示标语,在事故多发地设立义务监督管理员,及时消除学生下水游泳、嬉水、玩耍的念头,确保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中心学校负责人: 学校负责人: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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